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教育新闻 教育新闻
普通高考报名管理_普通高考考生报名
tamoadmin 2024-06-05 人已围观
简介1.高考报名是否审核通过怎么查询2.普通高考的报考条件3.福建高考报名条件摘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2020年北京高考考生应该关注哪些问题?下面,环球网校快问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广东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
1.高考报名是否审核通过怎么查询
2.普通高考的报考条件
3.福建高考报名条件
摘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2020年北京高考考生应该关注哪些问题?下面,环球网校快问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广东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广东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的具体内容吧!
广东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校,省属高中阶段学校:
做好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落地落实的重要举措。现就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工作的管理
1.完善高考报名政策。一是严格考生报考要求。2020年起,户籍从省外迁入我省的学生在粤报名参加高考,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往届生须符合毕业学历和户籍迁入时间要求。二是允许符合条件的港澳学生报考。对具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学生,视同我省户籍考生报考。
2.严格高考报名资格审核。一是严格学生户籍审核。联合公安部门,严格审核考生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我省情况,杜绝户籍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二是严格学生学籍审核。学生学籍系统数据直接对接高考报名系统,通过系统直接比对考生学籍信息。三是严格学生实际就读情况审核。进一步压实市县教育局学籍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内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和实际就读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一生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高中学校要对学生学籍管理负直接责任,审核结果由校长签名确认,杜绝“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在校不在册”的学生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二、大力提升普通高考考务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3.大力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一是加强普通高考标准化考点建设。2020年,全省所有普通高考标准化考点及考场要全面完成电子监控系统高清升级改造工作。二是加强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出台我省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考点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新建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考点统一按新标准建设,原有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考点逐步按新标准升级改造。
4.全面提升普通高考考务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一是2020年起,全省各地、各考点须全面实施高考无纸化体检。二是继续推广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考生身份验证。各地市要积极推进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考生身份验证试点工作。2020年,新增普通高考考点及设备更新的考点全部推行考生入场人脸识别技术验证考生身份,并确保人脸识别设备与省考试指挥中心考务综合管理平台对接。三是加强省考务综合管理平台建设。2020年推动包括试卷运送、考务培训、考务指令、考务人员管理、考务通知公告和考试信息上报等高考考务各环节纳入考务综合管理平台,提省高考考务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完善身份识别系统、考点网络和考场信息点建设,实现全省身份识别系统的互联互通,确保考后1小时内实现考生入场信息准确上报。四是加大体育术科统考信息化应用力度,提升术科统考信息化应用水平。
三、进一步优化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管理
5.积极推进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试点工作。结合新师范建设和高考综合改革需要,争取教育部支持省内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试点,完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办法,严格招生章程公布、招生计划执行、招生信息公开等各环节管理,推动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6.优化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批次设置及志愿填报。进一步优化航海、轮机、护理等国家重点扶持行业及专业的录取批次安排。对有体检、政审、面试要求的政法类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军检院校栏中填报志愿,实行梯度志愿。
7.进一步完善单设招生代码管理。2020年起,高职院校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招生专业单设招生代码。
8.拓宽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高职院校毕业生招生通道。一是围绕当前产业发展需要、人才缺口较大的护理、养老、健康服务等领域,在应用型本科高校中遴选部分高校和专业参加试点,适当扩大招生规模。优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模式,突出职业技能考核。二是逐步增加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院校及专业数量,扩大招生规模,增加高职院校毕业生升入应用型本科高校学习深造机会。
四、切实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9.扩大春季高考高职院校招生规模。一是2020年起,省内各高职院校安排春季高考的招生计划原则上要达到年度招生计划的75%以上。二是省内各高职院校所有专业须安排在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对于未安排在春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专业,原则上不允许安排在夏季高考招生录取。
10.深化中高职贯通考试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中高职贯通招生办法,继续扩大高职院校面向初中毕业生招生规模。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采用“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方式开展,中职学段独立编班开展教育教学;高职院校按照人才培养要求,在中职学段选定3至5门课程开展过程性考核,强化职业技能要求。完善五年一贯制全省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办法,规范并优化高职院校开设五年一贯制专业设置条件。
五、加快以考试招生公平促进教育公平步伐
11.严格高考加分政策适用范围。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务院台办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6号)政策规定,省招生办与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等部门进一步细化我省高考加分政策执行的工作措施,严格实施区域,严密工作流程,确保我省高考加分政策严格按粤招〔2015〕6号文件执行并落到实处。
12.增加我省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人数和比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要求,以及我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关于“重点支持原中央苏区、欠发达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精神,2020年,继续扩大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数量和招生规模,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批次普通文理类填报志愿,单独划线,实行平行志愿,与本科批次普通文理类同步录取。
13.加大“高考移民”治理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高考报名政策,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严肃查处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及“在册不在校、人籍分离”等“高考移民”行为。继续在全省开展治理“高考移民”专项行动,开通专项治理举报邮箱,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加强高考报名工作管理,对查实的违规报考将严肃处理。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各项改革的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市、县(市、区)招委会要加强对2020年普通高考单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教育局、考试招生部门、高中学校及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站位,加大对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确保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以上就是广东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的内容,想要报考2020年高考的备考生请仔细阅读考试通知。更多资讯请及时关注环球网校快问网站,最新消息小编会第一时间发布,助力大家考试,加油!
高考报名是否审核通过怎么查询
1.单人户籍(含和非直系亲属户籍在一起的考生):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具有三年辽宁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且有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2.全家户籍(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有辽宁省户籍、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籍满一年且有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报考条件:
1、考生参加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基本资格。
2、具备报名基本资格,在辽宁省出生(即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为“21”)且具有辽宁省户籍的考生,可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只有在其户籍所在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报名并参加考试,才能享受相应的普通高考加分政策,在其他地区报名、考试不享受普通高考加分。
3、户籍从省外迁入辽宁省的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还须符合额外要求。
落户手续:
1.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3.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4.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法律依据: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五条 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学籍号具体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订。
逐步推行包含学生学籍信息的免费学生卡。
普通高考的报考条件
高考报名是否审核通过怎么查询:进入招生考试站点,点击普通高考页面并输入信息,即可查看报名信息。若查不到已填报信息,需重新填写。联系学校或县市的志愿填报管理员,请求帮忙查询,若能查到表示填报成功,否则需重新填报。
高考报名审核结果怎么查询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进入招生考试站点,点击普通高考页面,进入,输入信息可以看到你的所有报名信息,这样就成功了,如果没有,就需要重新填写报名信息。
2、如果查不到已经填报的信息,则说明原来没有填报成功,那赶紧重新填报,在填报结束后一定要记得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或“保存志愿”
3、联系到学校或县市的志愿填报管理员,请他们帮忙查看,如果能查到,说明已经填报成功,如果查不到说明考生还没有填报成功。
要查询高考报名审核结果,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首先,登录到高考报名官方网站或相关教育部门的网站。然后,找到“查询报名审核结果”的选项,并点击进入。在相应的页面中,您需要输入您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确认无误后,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将自动进行审核结果的查询,并在页面上显示您的审核结果。如果您的报名审核通过,页面将显示相应的信息,如考场安排、考试时间等。如果审核未通过,页面将提供相应的原因和解决方案。请注意,查询结果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显示,请耐心等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章 教育基本制度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福建高考报名条件
普通高考的报考条件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的要求。已被高校录取的在校生、高级中学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以及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能报名参加高考。
普通高考一般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教育部要求各省(区、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
参加考试的对象一般是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招生分理工农医(含体育)、文史(含外语和艺术)两大类。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生章程计划和扩招,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中国有1300多年科举考试的历史,这一制度曾显示出选拔人才的优越性,深深地影响了东亚各国。1905年,清廷出于发展新教育、培养实用人才的需要,废除了科举制度,转而引进西方的学校考试制度。
不得报考的人员: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福建高考报名条件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4.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5.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至2022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6.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同时,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7.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
具有我省户籍、但不符合以上第(一)条1至4项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但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教育部另有文件规定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报名后至2022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我省或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转出我省的,视为自行放弃我省普通高考的考试和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