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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考招生简章,广东高考招生简章
tamoadmin 2024-05-22 人已围观
简介1.2023广东高考政策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
1.2023广东高考政策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2749
第五条学校地址:
广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492号,邮政编码:510663
清远校区:清远市清城区学贤路省职教大学城内邮政编码:511500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大专毕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录取批次:广东省:第三批B线、3+?证书?;其他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规定批次执行。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3+?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之间,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要求:专业录取?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合作办学专业:会计电算化(金融服务?中澳合作班)、国际商务(国际商务?中澳合作班)专业,只录取填报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二十四条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五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会计电算化(金融服务?中澳合作班)、国际商务(国际商务?中澳合作班)专业每生每年19800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装饰艺术设计、服装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工程造价、工程监理、通信技术、药学、生物制药技术、中药、食品营养与检测、医学营养、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每生每年14800元;其它专业每生每年13800元。住宿费:八人间,每生每年1200元(带电梯1300元/生/年);六人间,每生每年1400元(带电梯1500元/生/年)。
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每年学院部分学生将得到国家提供的标准为3000元?8000元各类奖、助学金(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经审批通过后,最高可获得6000元/年的助学贷款。
学院奖学金:学院每年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其中特等奖学金5000元,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500元。
高中阶段获地级市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员、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或国家组织的科技、体育等竞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注册入学时一次性给予1000-5000元的奖学金。
励志工程:学院每年拔出专款100万元,用于资助家庭特别贫困及品学兼优的学生组成?励志班?,学生毕业后自愿到省内贫困地区工作两年。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招生监督与申诉办公室
联系人:卜佳锐吴志坚
电话:020-22305738传真:020-28219229
电子邮箱:lndw801@163.com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
咨询电话:020-22305555
传真:020-82373351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于3月17日由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2023广东高考政策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招生代码:13709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广州市属普通高校,创办于1964年。
学校以先进的教育理念、独特的办学思路、优秀的师资队伍、优雅的校园环境、鲜明的高职特色,致力于培养具有现代竞争意识和综合职业能力、素质全面,能适应新时代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作为一所有着五十多年历史的公办高校,近年来,在不断的改革、超越和发展中打下了稳固的基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逐步形成了知识、品格、才艺、技能四元并重的办学风格。以独特的思路和新颖的做法应对竞争,谋求突破,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学校现设有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石油化工学院、财经管理学院、外语商贸学院、餐饮旅游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在校高职生人数近8000人。外加三所附属中职学校和一个培训中心,组建了以高职教育为主体、以中职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两翼,在校学历生规模超1.6万人,年培训超3万人次的职业教育集团。
学校办学紧贴广州及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实施专业错位发展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培养 “有教养、有本领”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连续六年位居全省本专科院校前三名,毕业生以良好的面貌、全面的素质和过硬的能力广受用人单位好评,用人单位的满意率达100%,其中优良率达95.44%。2018年初次就业率97.62%,高于全省高校毕业平均初次就业率3.44%, 2019年初次就业率97.96%,高于全省高校毕业平均初次就业率3.38%,初次就业率整体稳定,位居全省前列。
学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专家工作组正式发布的2015-2019年和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中(列入榜单的全国1039所高职院校),以70个奖项、总成绩66.26分,位列2015-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高职)第130位(全省第11名,全市第2名);在2015-2019年全国一般高职院校学科竞赛排行榜(TOP100)中排名第49位(全省第5名,全市第1名)。我校挺进全国高职院校前150强,意味着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有效培养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实践探索中迈出了重要一步。
春季高考招生类型
我校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类型包括以下:“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及高职自主招生录取(普通高中生、中职生)等形式。我校招生代码:13709。
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
(1)“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招生计划
注:1."会计(中外合作)"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与南澳大利亚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具体培养模式与学习费用请查看学校网站。地址:。
2."软件技术"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录取的考生可以自主选择是否报读与百度公司合作开展的订单班,不报读订单班的考生可留在普高大专班就读。具体培养模式和学习费用请查看学校网站。地址:。
(2)“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①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20年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②文科类、理科类普通高中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1门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文科类考生的3门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③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
(3)“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①考生须先凭高考考生号和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为:)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
②考生可填报一个平行志愿组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4)“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录取规则
本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分文科类、理科类进行录取。文科类及理科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3+专业证书课程证书
(1)“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计划
专业以专业目录及志愿填报系统为准。如对专业名称、专业代号、收费标准等问题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020-87693663 020-87621457
(2)“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①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20年考生号的应、往届中职(含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②报名参加2020年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语文、数学、英语科目考试,且获得招生专业所要求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③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
(3)“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①考生须先凭高考考生号和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为:)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
②考生可填报一个平行志愿组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4)“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录取规则
本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美术类专业只录取中职阶段就读美术类相关专业的考生。
高职自主招生(普通高中生、中职生)
(1)高职自主招生录取(普通高中生、中职生)招生计划
注:1."会计(中外合作)"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与南澳大利亚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具体培养模式与学习费用请查看学校网站。地址:。
2."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班)"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与英国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学分互认项目,具体培养模式和学习费用请查看学校网站。地址:。
(2)高职自主招生录取(普通高中生、中职生)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①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20年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应、往届中职(含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②报考本校高职自主招生普通高中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均须获得D级及以上等级成绩。
③本校自主招生招收中职生的各专业对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职业资格证书不做要求。
④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
(3)高职自主招生录取(普通高中生、中职生)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①考生须先凭高考考生号和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为:)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
②考生只可填报我校1个专业志愿。
(4)高职自主招生录取(普通高中生、中职生)考核方式
①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考核方式
本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的考核方式,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其中,“文化素质”统一采用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以下简称“学考”,满分值为300分);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本校自主命题测试(以下简称“校测”,满分值为100分)方式。
②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考核方式
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5)高职自主招生录取(普通高中生、中职生)录取规则
本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拟录取普通高中考生的文化素质考核成绩(即学考成绩)不得低于100分,中职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文化基础测试满分值的40%;拟录取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的40%。
本校按照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中职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考生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素质成绩高的考生。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6)高职自主招生免试录取办法(仅面向中职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函〔2013〕3号)等文件精神,在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学生,经本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免试录取。
(7)高职自主招生考试费用
自主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 [粤价函[2009]2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执行。报名考试费标准如下表:
高中生收费标准
考试科目
收费标准
综合文化考试(含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
120元
面试
40元
中职生收费标准
考试科目
收费标准
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考试+专业综合理论考试)
120元
专业技能考核
按各专业标准进行收取:
1、国际经济与贸易70元;
2、餐饮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80元;
3、应用化工技术、化工装备技术130元。
历年分数线
请点击查询:年春季高考招生时间安排
温馨提示: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因受疫情的影响,春季高考招生录取的时间安排均需视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请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及我校网站。
就业前景
我校近三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7%以上,位居全省前列。毕业生平均薪酬呈持续上涨趋势。2019年我校98.21% 毕业生在广东省内 33 个地级市工作,仅有 1.78% 的毕业生在广东省外工作。珠三角地区 9 个地级市共吸纳我校毕业生占已就业毕业生的 92.66%,其中广州市占已就业毕业生的50.37%。
联系我们
广州校区: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465 号
邮政编码:510075
从化校区:广州市从化区从化大道南 79 号
邮政编码:510925
招生咨询电话: 020-87693663 020-87621457 020-37937663
学生资助中心:020-37937633
自主招生咨询Q群:160117657
传真:020-87621457
学校网址:招生网址:广东高考政策如下:
一、高考考试形式
高考的考试一般都是分两天进行的,每天都有几门课程的考试。具体时间由各省招生办公室初稿决定。
二、高考评分方式
一般采用总分制,即将考生在各科目的得分进行加权求和,得出总分。高考成绩是考生升入大学和申请各类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三、高考录取规则
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情况,高校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录取分数线。录取时,一般会根据考生的总分和专业要求进行择优录取。
四、高考政策优惠
为了鼓励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学生上大学,相关政策可能会提供加分或降分录取等优惠政策。具体政策因地区和年份而异。
五、高考改革
近年来,中国高考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包括科目调整、试题改革、综合素质链悔猛评价等。这些改革旨在更全面地评估学生的能力和潜力。
广东应届毕业生报名条件:
1、具有该省高中阶段学校连续3年学籍(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下同)并实际就读,且高考报名截止(2022年11月10日)前具有该省户籍的。
2、考生父母(含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该省户籍,考生取得该省户籍满1年、学籍满1年不足3年并实际就棚桥读的。即考生前稿于高三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2022年8月31日)已将户籍迁入该省,且高三年级开学前已具有该省高中棚桥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
3、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非广东户籍,但考生取得该省户籍满2年、学籍满2年不足3年并实际就读的。即考生于高二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2021年8月31日)已将户籍迁入该省,且高二年级开学前考生已具有该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