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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考规则,江苏高考考生守则
tamoadmin 2024-07-08 人已围观
简介1.高考进考场时可以带水杯坐垫之类的东西吗?2.高考监考要求3.个人承诺书4.有谁告诉我今年江苏成人高考的报名网址?5.高考时间是哪几天,全国统一吗?江苏: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我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2.在我省普通高中读书的外国
1.高考进考场时可以带水杯坐垫之类的东西吗?
2.高考监考要求
3.个人承诺书
4.有谁告诉我今年江苏成人高考的报名网址?
5.高考时间是哪几天,全国统一吗?
江苏: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我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2.在我省普通高中读书的外国籍考生,出示护照和我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且符合我省考生报名条件的,允许其参加报名。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参加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因违规受到停考一年处分的考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者。
二、考生报考科类及填报高考志愿的规定
1.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苏教基〔2007〕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微调我省08高考方案的通知》(苏教基〔2009〕2号)文件精神,2011年我省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等四种,其中艺术、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
2.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参加2011年普通高考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未达到下列要求的,不得填报相关科类的高考志愿: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中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并取得规定等级:①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②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的艺术、体育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③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的艺术、体育类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必修科目测试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参加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时,七门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
(2)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其必修科目测试(含技术科目)等级要求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
(3)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高中会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我省予以认可,并进行相应的等级转换,成绩经转换后,其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与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
3.综合素质评价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应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否则不得填报高考志愿。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1.我省实行高考网上报名,全省网上高考报名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至4日,逾期不予补报。对于不符合2011年普通高考报考科类所规定的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还必须参加相关必修科目测试的报名。考生报名信息确认的截止日期为11月7日。
2.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见附1-2),经报名点及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借考考生的高考电子档案、体检以及志愿填报等工作一律由报名地招办及相关部门负责。
在中国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护照和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我省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时,考生需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往届生还需提供毕业证等有关证件。考生自行上网(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4.考生凭考籍号参加高考报名。应届生、参加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已在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时取得考籍号,其他往届生和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取得考籍号。考生参加历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报名建档必须使用同一个考籍号。各县(市、区)在本地报名信息全部确认后,生成考生号,考生在体检、专业考试、填报志愿、获取成绩、录取等有关环节均使用考生号。
5.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均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
四、资格审查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应加强对考生的报名材料查验及资格审查工作。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有关部门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1.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文件要求,加强对考生户籍的审查工作,非我省户籍的考生,一律不得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地区应届毕业生的学籍审查,防止非毕业年级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和大专院校的在校生以社会考生身份报考,尤其要杜绝高二年级的在校生报考。
3.凡2010年已被普通高校录取而未报到或报到后退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上交有关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提供退学证明。
五、照顾对象的信息采集
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还须填写《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1-3),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须向当地侨务部门领取专门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相关的审核手续。
六、几种特殊类型考生的报考办法
1.艺术、体育类考生
报考艺术、体育类(含艺术、体育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填报艺术、体育专业考试相关信息。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通知书》或《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凭相应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艺术或体育类招生的各类专业考试。
2.高水平运动员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填写《江苏省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审核表》(见附1-4),同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由审核人在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向拟报考的高校报名。
3.艺术特长生
拟报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除须参加高考报名外,还须在12月31日之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向拟报考的高校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具体通知另行下发)。
七、关于网上报名的实施
(一)组织管理
高考报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市招生考试部门、各县(市、区)招办、中学(报名点,下同)分级管理。各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高考网上报名的指导、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等工作。
1.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全省网上报名工作的整体组织与协调,保障网络安全与数据库安全,负责全省密码系统的管理,并负责系统代码库的更新与维护。
2.各市招生考试部门负责所辖县(市、区)的我网上报名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市范围的密码管理,做好考生网上报名的指导工作,在网上监控所辖县(市、区)考生网上报名、确认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县(市、区)招办做好网上报名的组织工作。
3.各县(市、区)招办负责本县(市、区)范围内各中学的网上报名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县(市、区)范围的密码管理,做好考生网上报名的指导工作,在网上监控各中学考生网上报名、确认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中学做好网上报名的组织工作。
4.各报名点负责组织、指导考生网上报名,在网上监控本报名点所属考生网上报名的进度,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网上报名的环境,并帮助考生解决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网上报名期间,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应组织应届考生在中学集中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高考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二)报名流程
1.报名资格审查
应届毕业生在高考网上报名开始前,先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然后上网报名;人数比较多的报名点如来不及在报名前完成资格审查,也可在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同步进行。
所有往届生在报名开始前,一律先通过审查资格,然后才能上网报名。
报名资格审查的过程,也是确认报名点的过程,报名点通过对考生二代身份证相关信息的核对,进行确认报名点的操作。
2.填写报名信息采集表
考生高考报名前,必须预先查阅和了解我省高考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阅读《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见附1-1)填表说明,结合本人学习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该表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提供,考生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上下载。填写完成后,考生须认真校核所填信息是否与本人的实际情况一致,并确认无误。
3.网上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考籍号登录网上高考报名系统,首次登录系统后必须重新设置自己的密码。登录后,考生将《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上的内容依次录入到相应栏内,并请立即网上提交。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警告或提示信息,说明考生填报的有关栏目信息有误,或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不符合省规定的填报高考志愿的最低要求,考生必须按警告或提示的内容仔细检查所填报的栏目并进行修改,或选择参加相应必修科目考试,直至正确为止。
4.信息修改
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在签字确认信息之前,考生可凭密码重新上网修改自己所填的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4日24时。
5.信息确认
各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考生的父母、老师、同学等均不得代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7时。
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打印后,一般不得再进行修改。如个别特殊情况确需修改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报名点进行修改,并须重新打印后进行确认。
6.考生网上报名并立即提交后,系统才会保留考生的报名信息;考生报名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考生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已经确认的报名信息存入考生电子档案,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报名点留存,保存期一年。
(三)注意事项
1.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有关中学务必高度重视高考报名工作,切实加强对本地区网上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要成立专门的机构,配备专门的人员;要制定网上报名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并做好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信息的考生分流工作,确保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实施。
2.在报名工作开始前,要切实做好网络、设备、电力供应等相关准备工作,提前与电信、电力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为网上报名提供必要的保障。通过代理服务器上网的机构提前设置好代理服务器的有关参数,做好病毒防范等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设备到位。
3.在高考报名期间,各级管理部门要指定专人登录报名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本地区、中学考生网上报名、确认的进展情况。各级管理端的用户名和密码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下发,各地要注意妥善保管。另外,为强化安全管理,管理员认证密码将采用一次一密,并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各级管理员要确保手机短信功能正常使用。
4.为确保考生网上报名工作顺利完成,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要合理统筹安排时间,并提醒考生尽早上网填报并提交,避免集中在截止时间临近前填报,特别是网络条件差的地区要避免在高峰期上网填报,防止在报名结束前网络拥堵不能登录填报网站。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一到,考生网上填报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将不能再报名。
5.根据报名工作管理规定,报名信息确认的截止时间一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功能将自动关闭,各报名点将不能再进行信息确认工作。因此,各报名点要合理安排本报名点考生报名信息的确认工作,避免前松后紧,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工作。
八、有关要求
1.《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见附1-1)中的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必须指导考生认真详细填报,考生所填报信息表须经报名点打印后,应届生可先交由班主任或教务人员预审把关,再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出差错,不留后遗问题。特别是借考人员的报名工作、选修科目组等信息的采集,必须确保准确无误。
2.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规定,今年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时,仍要求报考者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此项工作是狠刹考试违纪舞弊歪风、制止“考场腐败”的重要举措,也是考试组织过程中的必要环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诚信教育,要组织报考者认真阅读《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等有关规定,使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考场腐败”工作落到实处,确有成效。
3.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依靠当地新闻媒体,在报名前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往届生及社会考生的宣传工作,做到宣传到位、准备到位、指导到位、操作到位、校核到位,确保2011年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1.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
1-2.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
1-3.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
1-4.江苏省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审核表
本文来自:高考资讯网( 详细出处参考: style="font-size: 18px;font-weight: bold;border-left: 4px solid #a10d00;margin: 10px 0px 15px 0px;padding: 10px 0 10px 20px;background: #f1dada;">高考进考场时可以带水杯坐垫之类的东西吗?
在现实社会中,接触并使用承诺书的人越来越多,承诺书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起承诺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诚信承诺书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诚信承诺书 篇1我公司承诺姑苏公馆项目按照国家规定、合同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单位愿意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公安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和处罚决定。
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诚信承诺书 篇2本人报名参加_____省20___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郑重承诺:
1、本人网上填报的信息、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及享受政策性照顾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由于网上报名漏报、错报信息而又未在信息确认时提出更正的,或提供虚明材料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2、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内容,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若有违规行为,愿接受处理。
3、网上报名学历审核不通过时,本人将到学历管理部门进行,并于11月20日前向当地市招办提供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未提供,愿接受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处理。
4、享受苏区县、山区县(市)、贫困县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苏区县、山区县(市)、贫困县报考,以现场确认提供的二代正式身份证进行认定。持异地二代正式居民身份证在苏区县、山区县(市)、贫困县报考,且需享受照顾政策的,必须提供其在当地工作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须提供其相应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其中一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应处理,违规事实记入本人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承诺人:
日期:
诚信承诺书 篇3为倡导诚信纳税,共建诚信社会。特向国税机关作以下承诺:在办理各项涉税事宜中,将秉承善意真诚、恪守诚信原则,遵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对税收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年 月 日
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为办税人员的,仅需签署以上《诚信纳税承诺书》,其他办税人员需签署以上《办理税务事项授权委托书》及《诚信纳税承诺书》。
诚信承诺书 篇4为贯彻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本公司管理体系的各项规定,维护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诚实性,保持检测活动的独立性,确保为社会提供公正的检测数据,作为公司的检测人员,本人特做如下承诺: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违法、无违纪,做一个合格的检测人员,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向社会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果客观、公正和准确,不出具虚假检验数据,对出具的检验数据负责。
2、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只为本公司从事交办的各项检测工作,不在其他检验检测机构执业。
3、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依法检测,保证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坚持独立检测、独立判断,与检测业务委托人有利害关系时,保证进行回避,确保检测工作不受来自行政、经济或其它方面的影响与干预,维护检测工作的严肃性。
5、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得泄漏客户的技术和机密信息,对所有检测任务一视同仁,并接受业务管理部门的监督与帮助,维护检测工作的.客观性。
6、保证认真学习业务,不断提升与从事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测能力和专业水平,并符合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检测人员资质要求的规定。
我将恪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诚信承诺书 篇5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效果将影响着学生的成长,评价结果对学生一生至关重要。教师是对学生评价的最直接的参与者,是最重要的责任人。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恪守成信的原则,认真履行评价的职责,特作如下诚信承诺:
一、认真学习《宁阳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提高认识,提高水平,以诚信的态度,以关爱学生之心,认真、中肯、高质量做好每一个学生的评价工作。
二、对学生评价,做到公正、公平、透明、正义,决不搞暗箱操作,决不以个人好恶失之偏颇。
三、以诚信之心,虚心接受校领导的督促、指导;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
四、评语的撰写一定反映学生客观表现和个性特点,评价等级要客观、公正,令人信服。
五、本着尊重学生、保护学生、避免伤害学生的原则,对于学生隐私及不利于学生成长、同学团结和师生关系和谐等信息,一定不予公开。
承诺人_______________
XXXX年XX月XX日
诚信承诺书 篇61、模范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参加考试。
2、严格遵守“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与考试有关的规定和纪律要求。
3、认真报名,牢记密码,保管好准考证;填报高考志愿内容真实、准确、及时,不延误。
4、牢记《致考生的一封公开信》和“考生注意事项”的内容,做诚信考试的好学生。
5、不涂改体检表上的任何信息。
6、认真填写学籍和户籍等相关表册,内容真实、准确、有效,不提供虚假信息,不泄露他人信息。
7、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领取学籍档案。
以上诚信考试承诺,我将认真执行,如有违反相关规定,我愿接受任何处理,责任自负。
承诺人:
诚信承诺书 篇7价格诚信是市场活动的基本准则,创建价格诚信活动是建立公正、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为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我单位郑重向社会和广大经营者承诺:
一、模范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管理监督条例》、《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强化价格自律意识,做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表率。
二、严格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恪守“诚实守信”准则。在经营活动中做到开诚布公、货真价实、公平交易、信守承诺,为社会提供质价相符和安全可靠的健康体检服务,让顾客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三、认真履行明码标价义务,自觉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带头实行明码实价,在经营中不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误导消费者,不搞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虚假馈赠等价格欺诈行为。
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参与稳定市场价格行动,不跟风搭车乱涨价,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囤积居奇、哄抬服务价格,不通过协议、决议或协调等串通方式 联合涨价,不滥用行业优势地位操纵价格,不通过限制产量或者供应量等方式人为抬高价格。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坚持价格诚信原则,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我单位将以实际行动,树立诚实守信的经营者形象,为实现“诚信江苏”建设目标,为江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多作贡献。
单位全称(印 章) 年 月 日 2
诚信承诺书 篇8为了增强自身的诚信意识,提高诚信素质,树立大学生的良好诚信形象,努力使自己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争做一名合格的道德公民。我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缓交学(杂)费申请表”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三、“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四、本学期已经得到 单位(个人)资助金 元。
五、家庭为自己筹集的学(杂)费,已全部交到学校,没有挪用而故意欠费
六、我自愿为学校公益性事业无偿服务经济受助学生诚信承诺书承诺书。
七、以上任意一条若填写不属实,我愿意同时接受以下条件:
1.不参加上学年(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其它奖学金的评定。
2.不参加上学期(年)各种荣誉称号的评比。
3.不申请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以及国家助学贷款。
4.不享受国家对大学生回家时火车票减半的优惠政策。
承诺人:
时 间:
诚信承诺书 篇9XXXXXXXXXXXX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本人自愿从事检验检测岗位工作,在工作期间本人承诺如下: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二、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独立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不受任何可能干扰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四、不弄虚作假,不出具不实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五、本人只在XXXXXXXXXXXXXXXXXXXX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一个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不在其它检验检测机构任职或兼职;
六、对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擅自对外发布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七、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接受相关处罚,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高考监考要求
高考时允许携带的东西,各省规定的不同,一般规定有允许携带的东西,规定之外的一般不允许携带。但一般透明的水杯可以携带,坐垫即使没有规定也不允许携带,因为有夹带作弊的嫌疑。
高考考生应按照相关规定携带文具,考试文具配备范围和标准为:2B涂卡铅笔,HB绘图铅笔,0.5mm中性黑色水笔(可配替换笔芯),考试套尺一副含量角器和三角板,以及圆规,橡皮擦,透明垫板。
规定范围以外的文具禁止带入考场。考试文具须用透明塑料盒或塑料袋装纳。
扩展资料:
高考不能带入考场的违禁物品有:
各种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移动电话、对讲机、无线耳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扫描设备;手表等计时工具;涂改液、修正带等各种文具;
带有金属物品的服装(带金属挂钩和钢圈的女生内衣)、鞋帽(带金属的鞋带、鞋眼、鞋底、装饰)、腰带、裤子挂钩、衣扣;项链、耳坠、发卡、手镯、戒指、钥匙、硬币、磁卡(餐卡、房卡、公交卡、银行卡等)等铁磁性物品;各种自带的食品和饮品等。
各位考生一定要避免携带以上范畴内的物品去参加考试,以免影响入场。?
对于考生因身体原因需要带入的特殊物品(如助听器、胰岛素注射泵、体内植入的金属材料、心脏起搏器、轮椅、拐杖等),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高考体检的医疗机构办理审核材料,并由考区招办审核确认。?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个人承诺书
请射中、二中各考点领队,检查人数,东区,吴开文主任(二中)、王明清主任(射中);西区:刘以洲主任(射中),倪斌主任(二中)
一、考试人数说明
本次高考总人数应为3802人,其中585人已为高职单招录取,不得参加高考,实际人数为3217人。
二、根据上级要求,考场纪律强调如下几点
1.本次考场全部为标准化考场,标准化考场意味着你在考场的一举一动以及声音都会被录像和录音。因此在考场 中千万不能做“掩耳盗铃”之事。
2.监考过程要规范,一切按规定动作做,不得突发奇想,自行其事。
3.在监考中要严防死守,将考生作弊思想消灭在萌芽中,考场中千万不能出现雷同试卷。
4.在考试中一定要保护好试卷和答题卡。一般考试中有“三不”要求,即:不泄密、不少卷卡、不雷同。一般做好“三不”,一场监考就可认为是成功的。
5.监考老师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及其他起违禁物品进入考场。
6.强调一下,监考不得迟到,同时务请各位同仁注意交通安全,可委托家人每天早上、中午提醒一下,或设置闹钟,时间尽量放宽点。
有谁告诉我今年江苏成人高考的报名网址?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承诺书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承诺书如经合同认可,可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一同履行。如何写一份恰当的承诺书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个人承诺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承诺书 篇1我在此担保个人的承诺:
1、我了解并且会遵照公司安全制度及使用安全的工具,到现场务必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穿高跟鞋上班。我会保持高度警觉,并且注意每一个我所负责的活动及任务。
2、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睡岗、不脱岗、不串岗;上班期间不玩手机、不吃东西、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等。
3、上下班途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搭乘合法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小车副驾驶位置时系好安全带,开车时不打电话、不超速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闯红灯;按公司规定路线行驶。骑乘摩托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超速,不超员。
4、工作中注意别人的安全,当观察到别人不安全的活动时,我必须要请他们纠正或是停止该动作。
5、在上下班时都远离伤害而且帮助他人远离伤害,要以身作则。
6、在我开始任何工作前,我先三思而后行,同时要了解工作的内容及找寻潜在的危险,并且确认工作的安全性。
7、不随意开启设备;不进入危险区域;在仓库、电力室、局控、煤磨、油库等重点防火部位不抽烟、不随意动火。
8、我会花时间确保每一个工作是安全地执行,我会遵照书面的标准操作程序,而且当发现错误时立即更新。
9、我会穿戴正确的个人防护用品来工作,而且我会思考自己执行的工作并且做正确的决定。
10、按规定办理停送电手续、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11、我自愿接受公司的安全培训,违反公司安全条例接受处罚。
我承诺:本人已知晓本工作区域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熟悉本岗位《四不伤害防护卡》内容,并郑重承诺,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防范一切安全风险.
承诺人:
日期:
个人承诺书 篇2为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我向单位郑重承诺:
一、认真履行本岗位的工作职责,爱岗敬业,爱护公共设施,爱惜公共财物。
二、工作中团结协作,既分工负责,又密切合作。
三、自觉学习,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四、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实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有事坚持请销假制度。
五、上班时间仪表端庄,衣着整洁、得体。
六、上班时间不打游戏、不闲聊、不打瞌睡等或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
七、不在公务时间和公务场所打麻将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进行。
八、会议时间,不喧哗、交头接耳手机设为关闭或振动,不随意接听电话,不随意总动。
九、对服务对象热情大方,文明礼貌,不故意刁难,不吃、拿、卡、要,严格办事程序。
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不准擅自减免土地、矿产资源规费(基金)征收,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借、取、支付公款。
十一、严格遵守中国***纪委提出的领导干部"八不准"及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履行公务工作"五条"禁令。
十二、不干预和插手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不搞个人审批;不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土地整治、房地产开发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
十三、禁止指定或向办事方授意由指定中介机构从事土地使用权、土地开发整理、探矿权采矿权、地质灾害咨询评估和项目设计、招投标等相关工作。
十四、禁止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礼金、有价证劵、支付凭证、烟、酒或有碍公务的宴请招待,报销应由本人或亲友承担的费用,违反规定投资入股,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亲友办理私事。
十五、严格约束个人行为,不准违社会主义道德,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承诺人:
日期:
个人承诺书 篇3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树立学校良好的行业形象,确保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上级要求,本校向社会各界承诺如下:
1、校长对本单位党风和行风建设负主要责任,学校要做到有领导组织,有相关制度,有相关活动方案,并确保得到实施。
2、学校与教师及下属学校签订相关责任状,明确责任,明确奖惩,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明确保障措施。
3、在师生间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求领导和教师严于律已,不触犯相关规定,树立良好行业形象、党员形象、领导形象。
4、制止三乱包保到人,对在职教师校外办班、补课、收费严格制止,绝不手软。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活动一视同仁。在职教师在校外各种补习班任职一视同仁。学校不在教学时间之外进行整班补课。学校领导不纵容、不包庇配偶、子女违纪。
5、对要求学生订购规定之外的资料、教辅用书,或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资料的一经查实与上述违规行为一视同仁。
6、学校禁止教师及中层领导以各种名义罚款、摊派钱物,学校不私自设立收费项目,服务性收费向学生家长公开标准和相关内容,且做到收支两条线,账目清晰、无利润。
7、学校不为教师办班提供任何人力物力支持。不聘外教,不以赢利为目的高额收费,不从事小学教育以外的教育活动。
8、学校通过专题家长会、领导接待日、校园开放周等活动与社会、家长零距离接触,校长电话向社会公开,随时接受检举和质疑。
9、学校设立意见箱,校长联系卡,行风监督员,努力化解与学校相关的矛盾,杜绝上访事件发生,杜绝被新闻媒体曝光事件发生。
10、相关联系人和****:教育局举报电话:xx
校长电话:(办)xx(手机)xxx
行风监督员副校长姜波电话:(办)xx(手机)xx
《校长联系卡》可由学生向班主任教师索取。
承诺人:
日期:
个人承诺书 篇4在党员中开展“创优争先”活动,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九月学生党员争先创优承诺书。争先创优要求的是踏踏实实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的行动。要认真的学习党提出的“五个带头”。在这个活动中,我郑重承诺:
一是要带头学习
带头解放思想,作学习型社会的楷模,只有不断地学习,党员干部的`素质才会不断提高,才能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认真学习党的三中、四中全会和即将召开的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坚定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的理念信念,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从事;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本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作风建设《九月学生党员争先创优承诺书》。
二是要带头争创佳绩
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一流成绩,有功劳的时候不伸手、有苦劳的时候不计较、有疲劳的时候不抱怨。要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三是要带头服务群众
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群众的贴心人。万事要为群众着想,事事要以群众为先,要多参加各种对人民有利的实践活动,要将自己的思想付诸于实践,多干实事。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
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要懂法守法,同时还要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依法治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严于律己,情趣健康,公道正派。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做斗争。
承诺人:
日期:
个人承诺书 篇5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制定本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省定课程计划。不加深课程难度,不赶超教学进度,不挤占体育课、艺术课团队活动时间。
二、严格控制教师布置给学生的书面家庭作业量。按要求布置作业量,初中作业时间总量控制在1.5小时以内。
三、严格规范考试管理。单元检测命题合理并符合课程标准,不提升检测难度,不增加检测次数。
四、严禁教师违规补课。不以任何形式或任何名义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提供生源。
五、严禁违规乱订教辅材料。用好市教育局规定的教辅材料,不推荐、不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六、不以任何名义在未得到学校批准的前提下为高中(职业高中、技校或中专)进行宣传、招生、泄露学生信息,不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
七、不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师要自觉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违反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减负”有关规定,学生课业负担确实过重并被举报查实的,属个人行为的,追究个人责任,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如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导致发生危及学生生命等重大事故的,将追究个人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
日期:
个人承诺书 篇6为了本人的安全,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炭窑坪煤矿的安全发展,保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并郑重如下: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严格履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4、坚持执行持证上岗制度,自觉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5、在工作中严格按煤矿“三大规程”作业,保证自己在工作过程中不出现空班、睡岗等现象,工作认真负责。
6、积极接受安全教育,自愿接受上级 领导 和安全职能人员的安全检查与监督。
以上,请 领导 进行监督。如果没有兑现,愿自觉接受处理。
承诺人:
日期:
个人承诺书 篇7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郊区公司在全体员工中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以进一步明确各级生产岗位安全责任。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按规定穿戴并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杜绝违章操作,抵制违章行为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三、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对在岗位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坚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四、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五、运营车辆未停妥乘务员不得做清洁工作。
六、车辆进站或进场未停妥乘务员不得跳车。
七、工作场地严禁吸烟。
本责任书如有违反将按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处理。
承诺人:
日期:
个人承诺书 篇8作为一名教师,我要时刻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在平时的工作中,我要高标准,严要求自己。为了提高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整体水平,我承诺如下:
1、贯彻教育方针,绝不违背 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身正为范,以德立身。
2、切实提高依法执教的法制意识,全校教职工都要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自己的教学工作。
3、维护学校大局,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期间不饮酒、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铸师魂,修师德,练师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4、端正工作作风。不接收家长的宴请、礼品让家长办私事。热情对待家长。为人师表,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不做有偿补课和有偿托教,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5、尊重、爱护和信任学生,爱心育人,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不讽刺,不挖苦,不辱骂,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
6、注重提高教育教学效果。爱生敬业,勤奋工作,写好每一 篇教案 ,上好每一节课,批好每一次作业,与学生谈好每一次话,以自己辛勤的劳动换取每一位学生的成功。
7、遵守课堂教学常规。不在课堂上接打手机、会客。不旷课、不私自调课,认真备课认真上课,按时批改作业,不代批作业、试卷等。
8、自觉抓好自查自纠,围绕师德师风建设问题,定期进行自我对照,自我检查,自我整改,主动听取接受学生家长的'批评与建议,自觉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我将恪守自己的诺言,实现自己的承诺。团结进取,奋发有为,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争创一流的教学业绩,做学生称心、家长放心、人名满意的教师。同时敬请各位 领导 、师生员工、学生家长监督检查。
承诺人:
日期:
个人承诺书 篇9江苏省银监局:
根据省银监局监管规定,本人郑重承诺:
一、承诺没有未偿付的个人债务
负债情况:本人和家庭没有任何其它未偿付的负债。
二、承诺诚信守规履职尽责
本人履职后,将按照国家法律制度、 中国 银监会监管要求及交通银行规章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正履行自己的职责。
包括(不限于):一是贯彻落实 党 和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及上级行工作部署。坚持依法经营,一切按法办事、按权限办事、按程序办事、做到不违规、不越权、不授意、不纵容其他人员从事违规经营。二是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坚持求真求实,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努力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和短期行为,确保经营的效益性和真实性。三是坚持严格自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勤勉履职。
三、承诺遵守监管工作并定期报告履职情况
本人承诺遵守银行业监管法律和法规。不断提高履职素质,提升政策理论水平、法制观念、行为操守和银行经营管理能力。遵守履职期间内控管理工作要求,有效遵守各项内控制度,明确岗位责任,提升内控效果。保证履职期间业务的合规性,不违规经营,防控案件发生。严格按银监部门的工作规定报告履职情况,认真积极主动对待银监的约见谈话、考试、现场检查、质询、 评价 ,并对自己的不足和问题,积极进行落实、改进、完善,努力成为一名称职的商业银行管理人员。
承诺人:
日期:
个人承诺书 篇10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我是一名 20XX 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 提供 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并知晓: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3.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5.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6.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诽谤、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7.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8.做到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9.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10.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XXXX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 签名 。
承诺人:
日期:
个人承诺书 篇11为顺利完成小学学业,争做一名合格的小学生,真正做到诚信为人,诚信做事,诚信于社会,本人特承诺如下:
一、学习诚信
1、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不以非正当理由向老师请假。
2、有急事请事假,生病请病假,诚实自律。
3、上课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高效听课。
4、课后认真 总结 复习,有疑必问,有问必答,独立完成作业,决不抄袭。
5、遵守考场纪律,积极思考,认真答卷,不交头接耳,杜绝考试违纪。
6、学习有目标、有计划,用诚实守信的劳动取得优良的成绩。
7、遵守图书室规定,借阅图书认真保护,不故意损坏,用完按时归还。
二、生活诚信
1、养成良好个人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爱护公共设施。
2、保持教室和个人卫生,认真值日,积极主动打扫教室卫生。
3、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对学校安全负责。
4、谦逊待人,真诚帮助有困难的同学,搞好团结。
5、借别人的钱物,及时归还,诚实守信,树立个人良好信誉。
三、组织 思想 诚信
1、积极参加班会、队日活动,坦诚发表自己的意见。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不搞不正当竞争。
3、积极参加献爱心活动,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参加义务劳动、义捐活动。
以上是本人诚信承诺书,并保证自愿遵守各项承诺,请各位同学和老师监督。
承诺人:
日期:
个人承诺书 篇12尊敬的单位 领导 :
本人从xx年7月15日开始从事相关的专业电工工作,并且在如今为止已经取得了国家特级电工资质。到此时此刻已经有了数年的电工从业经验。本人承诺,在以后的工作岗位之中,要秉承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要一丝不苟的工作,在工作时间坚决不开小叉,坚决为自己,为他人的安全负责,严格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章进行工作作业。
以上承诺将会作为我本人在以后工作中的刚性标尺。坚决不会违背,也希望单位 领导 和同事们进行监督。
承诺人:
日期:
个人承诺书 篇13我是人民教师,我承诺:
1、我坚决不信教,如我的家人、亲戚、朋友信教,我坚决举报;
2、我坚决拥护统一着装规定,自觉履行统一着装规定;
3、我不留胡子,不戴头巾,不穿长裙,不穿戴带有宗教色彩的服饰;
4、我上班期间穿工装,不戴头巾,下班后也不戴头巾。校内、校外一样,到县城、农村一样,不戴头巾,不穿戴和宗教相关的服饰;
5、我不参与和宗教有关的任何活动。
6、我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7、我绝不向学生传授任何宗教知识。
如果我有违反以上承诺的言行,我接受上级任何处罚,甚至清除教师队伍,我也认领!
承诺人:
日期:
个人承诺书 篇14为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有效遏制部门不正之风发生,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牢固树立质监部门“科学、公正、廉洁、高效”形象,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1、进一步解放 思想 ,转变观念。
加强干部职工政治 思想 教育,帮助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立政为公、执法为民 思想 ,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勤政廉政意识,顾大局识大体,让局部利益顾全局利益,让短期利益顾长远利益,为服务和促进赤壁经济社会发展筑牢 思想 基础。
2、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效率。
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纪律,办事指南、工作流程,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标准等内容,通过我局政务公开窗橱、办公场所、赤壁质监 网 站、赤壁 网 站质监 网 页等途径或方式公开,服务企业和群众。本着依法、文明、热诚、高效原则,实行服务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能一次性告知、能一次性办理的,决不让企业跑第二次。
3、减 免费 用让利于民,推行人性化执法。
对市属重点扶持企业、新办和困难企业,免收手续费,计量检定、质量检验费低于收费标准收取;企业申报精品名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项目免收服务费。对企业生产违规行为实行“三不罚”原则。对初次违法行为,责令改正,不罚;对产品标识等一般违法行为,责令改正,不罚;对虽有严重违法行为,但是因不懂法造成的,没有造成后果,并且态度较好,积极改正的,不罚。
4 、严格内部管理,严防不正之风。
进一步建立健全确责、履责、问责机制,建立政风行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管理,严防“四难”、“三乱”以及以权谋私、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等不正之风。
5、开门纳谏,诚受监督。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职能多,社会接触面广,干部职工整体素质不高,自觉抵制不良诱惑的意志力还没达到应有强度,抵制不正
之风,防微杜渐,仅凭我们内部监督,显然达不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在此,诚请社会各界从关心爱护质监部门出发,多留心留意,如发现我局干部职工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请立即通知我们,如对我局的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也请告诉我们,我们都表示欢迎和感谢。我局投诉举报电话为:xx。投诉举报内容一经查实,我们坚决依法依纪处理到位,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承诺人:
日期:
高考时间是哪几天,全国统一吗?
江苏省2006年成人高考9月1日至9月5日报名
科类 报名地点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
高升专、高升本、专升本、免试生等 南京文化艺术中心2楼(长江路101号) 南京市成招办及六城区招考办 52235589
高升专、高升本的文、理科 雨花东路47号 雨花台区招考办 52415941
高升专、高升本的文、理科 迈皋桥街6号(迈皋桥职业中学内) 栖霞区招考办 85326306
高升专、高升本的文、理科 毕洼路345号 沿江工业开发区招考办 57792137
高升专、高升本的文、理科 东山镇竹山路实小巷 江宁区招考办 52135916
高升专、高升本的文、理科 浦口区珠江镇文昌路5号(教育局二楼) 浦口区招考办 58887338
高升专、高升本的文、理科 六合区雄州镇小北门44号 六合区招考办 57758935
高升专、高升本的文、理科 淳溪镇229号 高淳县招考办 57338625
高升专、高升本的文、理科 永阳镇中山西路12号 溧水县招考办 5721232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贯彻成人高校招生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的宗旨,确保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入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各类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成人高校”)包括: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
第三条 成人高校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下同)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两年,高起本四年,高起专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两年半,高起本五年,高起专两年半。
第四条 成人高校设置的本科招生专业必须为本校普通高等教育经过教育部批准设置或备案的专业;高起专招生专业原则上按教育部2004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执行,各成人高校应积极做好专业名称和教学内容的规范和调整工作,如确实不能满足办学要求而需要使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专业名称的,需报经省教育厅批准。省教育厅将根据所属成人高校资源优势、办学特色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做好招生专业设置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已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的招生章程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招 生 计 划
第六条 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教育部及省发改委、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成人高校招生计划,汇总、核对院校招生计划,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凡未经公布的招生院校和专业不得招收国家承认学历的学生。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有关文件规定,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仍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学校外,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各类成人高校不得免试招收第二专业专科学历教育的学生,拟报考的考生需参加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录取人数纳入招生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
第三章 报名、填报志愿
第九条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国民教育系列各类成人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专升本的考试。
4.根据卫生部和教育部的规定,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虽不符上述报考条件,但仍自愿要求报考医学门类等专业的考生,其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此类考生慎重决定。
5.身体健康;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第十条 报名时间、地点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统一报名时间为:当年9月1日至9月5日,逾期不得补报。报名地点由各市、县(市、区)招办(成人招办)确定并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布。各报名点负责成人高校招生的报名工作,并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凡考试科目中有日语科目的考生,须到苏州市或南通市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
第十一条 报名手续
1.所有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人民警察、文职干部须分别持本人军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下同)按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报名时还需出具本人专科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复印件经验核人签字后,一份由考生保留,用于报到后复查,另一份由报名点留存。
3.符合加分(免试)照顾条件的优秀运动员、残疾考生、自谋职业的城市退役士兵以及少数民族等考生,在报名时还须交验证书(证明)或成绩单等原件并交存一份复印件。逾期不交者,录取时不予照顾。
4.所有考生必须签定《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保证书》。
第十二条 报名考试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苏价费[2005]235号、苏财综[2005]65号文件,成人高考报名费为20元,考试费:高起专、高起本每门20元,专升本每门24元。高起专(考三门)考生共需缴纳报名、考试费80元;高起本(考四门)考生共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专升本(考三门)考生共需缴纳报名、考试费92元。
第十三条 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2006年在江苏招生的成人高校招生计划(见《江苏招生考试》成人招生专版)选择学校和专业,按录取批次和科别填报志愿,并认真填涂《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信息卡》(以下简称《信息卡》)。
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对不填涂“服从本校其它专业”的考生,在录取时将按“不服从专业调剂”处理。对于在录取现场未被录取并在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由院校征求考生志愿后再进行调剂录取。
2.高起本考生可以兼报三门统考公共课科目相同的专科志愿(专科录取时,理化综合、史地综合成绩不计入总分)。
3.专升本考生可以兼报三门统考科目相同的专业。
4.凡未被特殊专业(体育、艺术、烹饪、旅游管理,下同)录取的特殊专业考生,如符合非特殊专业录取条件,一律由招生院校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征求考生志愿后择优录取。
5.《考生报名信息校核单》(以下简称《校核单》)的内容是考生报名、考试、录取的重要凭据。考生在报名、填报志愿时须认真核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志愿等重要信息;如有差错,考生应当场向报名点工作人员提出更正,确认无误后须在《校核单》上签名确认。考生签名确认后,因未按规定认真填涂和校核本人信息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6.考生须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签定《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保证书》,并与《校核单》一并交报名点留存备查。
7.考生报名及志愿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第四章 考 试
第十四条 考试日期为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日期。
特殊专业加试时间、地点详见2006年《江苏招生考试》(成人招生专版)。
第十五条 文化考试科目及各科考试时间、分值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其公共课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对外语语种的要求选择一种。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其中理科类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综合),文科类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综合)。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2.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专升本统考科目试题除非英语的外语语种试题由省教育考试院命制外,其它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3.统考科目按教育部2006年2月颁布的复习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所有统考科目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4.文化考试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由各市招办按照《2006年江苏省各类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细则》组织实施。
5.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文化考试,并按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
6.评卷工作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网上评卷。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
7.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体育、烹饪、旅游管理及专升本艺术类等特殊专业的专业课加试工作(除外省少数艺术类招生院校单独加试外),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进行。特殊专业的加试成绩不计入文化总分,录取时由省教育考试院单独划定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加试办法见《江苏省2006年成人高校特殊专业招生专业课加试办法》。
8.除上述规定的统考科目外,招生学校如还需自行组织专业课(非特殊专业)加试,必须在学校的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及时公布,并将加试方案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六条 考试作答要求
我省成人高考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应根据要求将客观题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规定地方;将主观题答案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答在答题卡规定地方,字体要工整,笔迹要清楚;不得在规定区域外答题,不得在本题之外的其他题目栏内答题;必须按规定要求绘图、作答及涂改。因考生自身用笔不当或不按规定作答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七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分为现场局域网和远程广域网两种形式。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按招生计划分本、专科两个批次组织各类成人高校进行录取工作。第二阶段(12月中旬)组织在第一阶段录取工作中未能完成专科计划的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和民办院校进行补录工作。
第十九条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政策、院校计划及考生成绩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各招生学校要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自我监督,各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为了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省内高校(含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可使用预留计划进行选择性招生,在政策范围内录取有特殊贡献、有专业特长等方面的考生。
第二十条 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成人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统考成绩,按科别分别划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特殊专业的省录取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科别省录取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供招生学校录取时参考。
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原则上按省同批录取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院校招生计划数向招生学校投档。对于特殊专业,将分别划定省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省教育考试院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都达到省控线的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投档,招生学校原则上按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录取阶段,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上线情况,按招生计划进行调剂录取工作。对少数院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人数较少、确实难以开班的专业,该院校要主动征求考生意见,负责处理好不开班专业的线上考生的入学问题。
第二十三条 录取新生名单由成人高校提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成人高校须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照顾录取政策
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成人高校同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体育局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成人高校同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可免试入学。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体育局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1)各部委、省级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人民警察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者。
(3)一级运动员获得者。
(4)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5)年满25周岁以上,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本人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地(市)级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及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人民警察荣立个人三等功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6)24周岁以下,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本人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7)年满25周岁以上者。
6.残疾考生除出具报名时所需相关证件外,还须出具《革命军人伤残证》或由各市、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交报名点留存)。
7.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民政厅颁发的《自谋职业证》,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本人户口所在地民族宗教事务局的相关证明,在录取时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1份;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不累计,只取加分较高的一项。
第二十五条 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专业,在省录取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第二十六条 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一级学科除外)专业、中医学类及中药学各专业、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的招生,如省录取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可以降低分数要求向招生学校投档,但最低不得低于省同批录取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起本、专升本的公安、监所专业在省录取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第六章 新 生 复 查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须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重点复查考生报名时采集的电子人像、身份证及其相关信息与本人是否相符,对其中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七章 其 它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人员应予处罚的,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
高考的考试日期为每年6月7日、8日,各省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
根据《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第十七条 全国统考的科目和时间,由教育部公布。各省(区、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考试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考试时间安排一致,有关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应报教育部备案后再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根据教育部的部署,各省级考试机构在当地政府与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和管理在本地区的考试工作。
扩展资料:
《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第二十八条 用汉语文授课、学习的考生,参加全国统考(除外语科外),笔试一律用汉文字答卷。用本民族语文授课的高级中等教育毕业生,报考用汉语文授课的高等学校,在参加全国统考时,汉语文由教育部另行命题,不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并用汉文字答卷;
其他各科(包括外语试题的汉语部分)可翻译成本民族文字,用本民族文字答卷。有关省(区)在考汉语文的同时,也可以考少数民族语文,并负责命题(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报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 跨省借考考生的答卷要单独装订、密封,由借考地省级考试机构于考试结束后立即通过机要部门寄送考生户籍所在省级考试机构。上述考试机构应指定专人(2人以上)负责借考考生答卷的收发与保管。
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
百度百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