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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高考考什么卷-2016昆明高考考点

tamoadmin 2024-08-16 人已围观

简介1.教育部对2016年高考有什么新政策2.这种垫板可以带去高考吗?3.今年高考的考点有哪些教育部对2016年高考有什么新政策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今年全国统考时间不变,仍于6月7日开考,但各批次完成录取时间较去年推迟11天,将于8月底结束。另外,根据教育部8日发布的2016年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明确了今年加分项目以及分值,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接下来就

1.教育部对2016年高考有什么新政策

2.这种垫板可以带去高考吗?

3.今年高考的考点有哪些

教育部对2016年高考有什么新政策

昆明高考考什么卷-2016昆明高考考点

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今年全国统考时间不变,仍于6月7日开考,但各批次完成录取时间较去年推迟11天,将于8月底结束。另外,根据教育部8日发布的2016年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明确了今年加分项目以及分值,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2016高考,哪些值得我们引起重视呢?

防止高考再次升级

在做好高考工作方面,防止始终是重要的一项。今年,教育部对防高考把关再升级。全国统考的试题(包括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通知》中明确要求,各地要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等专项行动。

《通知》更特别提出,各地要结合实际,在考生现场报名确认时,用二代,并现场集照片和指纹或指静脉等生物特征、及时进行信息比对等措施严防。一些地方通过人脸识别技术防。

招生方面,今年,教育部明确规定各高校不得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在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

高校招生组或个别工作人员出现违规承诺争抢生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教育部将追究学校招办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的责任。

全部录取结束延迟11天

今年,各省(区、市)录取工作应于7月上旬开始,其中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应在7月10日至15日之间开始。全部(各批次)录取工作定在8月底之前结束。通过对比《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会发现,今年录取结束时间较去年延迟11天。

高考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在加分方面,教育部明确: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称号、奖励、名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加分项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分值不得超过5分:

①省级优秀学生;

②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③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④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⑤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

⑥获得省级招委会确定的统测项目范围内的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①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②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③烈士子女。

加强对“高考移民”综合治理

每年临近高考时,“高考移民”问题总会引发社会关注。对此,《通知》提出,要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升学政策。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政策措施,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都能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严肃查处利用随迁子女政策,通过非正常户口学籍迁移、户籍学籍、出具虚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

之前在3月4日,教育部、公安部下发有关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要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有序。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在每年全国统一高考报名前要开展学籍核查和实际就读情况核查。在学期中,取定期不定期进校进班点名、重点学校抽查等方式,加强对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学校 (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等) 学生学籍管理、学生实际就读情况等的监督检查,督促高中阶段学校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要重点发现和纠正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的现象,对违规招收的“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的学生,要及时清退。

考生电子档案为高校录取主要依据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卡)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这种垫板可以带去高考吗?

不可以带各种“垫板

根据《2016年普通高考考场规则》规定总结以下内容;

五种物品不能带

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

学习用品:书包、文具盒、各种“垫板”、涂改液等。

计算用具:计算尺、计算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

其他:手表、任何书籍、报纸、纸张等。

衣服:校服、写有字母的、有拉链的、有文字的衣服。

三种物品必须带

证件:准考证、第二代。

笔: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迹签字笔。

工具: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

高考考场纪律要求

高考考场纪律9类行为属违纪,14类行为属

9类行为属于考试违纪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

续答题的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

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

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的行为

14类行为属于考试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或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的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现象的

●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行为,事后查实的

●其他应认定为的行为

★9种违纪行为将取消当科成绩

《办法》第五条规定,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的行为。

提示:《办法》第九条规定,考生有上述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9种行为将致各科成绩无效

《办法》第六条规定,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提示:《办法》第九条规定,考生有上述所列考试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

★5种行为终止考试且各科成绩无效

《办法》第八条规定,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

●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提示:《办法》第十条规定,考生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4种情形停考1-3年

●组织团伙的;

●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的;

●伪造、变造、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生参加考试的。

提示:《办法》第九条规定,有上述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今年高考的考点有哪些

1、每年北京市的高考考点都会在5月中下旬公布,预计2016年北京市的高考考点也会在5月中下旬公布。2、北京市每年设立的高考考点都在100个左右,5月28日前后,北京市各区县学校会陆续下发高考准考证,考生一定要看清自己准考证上的信息,提前了解考点所在的位置。另外,为防止走错考点,考生要提前了解考点位置和出行路线,在到达考点后,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名称与学校校牌上的名称是否一致。3、考试当天,学生要提前安排出行时间,科学合理地设计出行方式及路线,确保每科开考前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以保证时间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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