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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考招生简章-河南省高考招生简章

tamoadmin 2024-10-25 人已围观

简介1.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2.郑州大学最低投档线3.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招本科二批征集志愿填报须知4.许昌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5.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有

1.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郑州大学最低投档线

3.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招本科二批征集志愿填报须知

4.许昌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5.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河南高考招生简章-河南省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办学层次为专科,国标代码:14307,专科代码:6266。

第四条 专科学制为三年,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及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条件: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综合类职业院校。学校占地面积876亩,学校设有化学工程学院、制药工程学院、医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护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商学院、本科部(与河南工业大学联办本科)9院1部,开设本科专业3个,专科专业及方向54个,目前在校生16000余人。学校拥有功能齐全的综合实训楼、智能化图书馆、室内球馆、现代化的学术报告厅、标准化运动场,全部带空调独卫的现代化公寓,整洁宽敞的洗浴场所;建设有数字化校园、多媒体教学网、电子阅览室等现代化设施,学校WIFI无角全覆盖。

第六条 师资力量:学校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2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00余人,享受政府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教学名师、全国职教名师5人,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河南省高层次人才、河南省模范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省教育教学专家、省优秀教师、省教育厅学术带头人等110人。

第七条 学校荣誉:学校先后获得“河南省首批骨干高职院校”、“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优质学校”、“河南省品牌示范高职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院校”、“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等多项荣誉称号。

第八条 就业创业工作:学校教学质量和就业率及满意度连年新高赢得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高度认可,学校努力实现毕业生“好就业、就好业”的就业理念,通过每年学校组织的大型招聘会和专场招聘会,学校与数百家省内外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为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学校多年来的就业率均在97%以上,学校被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九条 机构职责:学校成立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录取结果符合政策规定,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杜绝违规招生问题发生,为阳光高考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十条 监督措施: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录取各项工作实施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计划分配原则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按照河南省普通高考报名的有关要求取得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对口类须参加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资格。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学校实际办学条件及各省(市、自治区)高考报名人数和生源质量等因素编制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一是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计划目录;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及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普通类专业:在省招办投入档案中,按照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先看第一专业是否能录取,当第一专业不能录取再看第二专业是否能录取等等。五个专业都不能录取时再看是否同意调剂,如果同意调剂时调剂到末录取满的专业录取,如果不同意调剂则不予录取。对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艺术类专业: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是:考生采用所在省美术类统一考试成绩。凡文化分达到各省(市、自治区)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并获得高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口类专业:在省招办投入档案中,按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特别说明:空中乘务专业要求以下条件:

(1)身高 女:163-175CM;男:173-185CM

(2)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和纹身。

(3)视力,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校2020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定为:理工类专业4200元/年,文史类专业3700元/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助产、健康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中药学专业4800元/年,护理、药学专业528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4620元/年。住宿费:4人间1000元/生·年、6人间700元/生·年、7-8人间600元/生·年。

第七章 奖助学金及资助制度

第十五条 我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以及学校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学年以内)、勤工助学以及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对特困生给予不同形式的资助。

第八章 专业办学地点

第十六条 郑州校区开设专业: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化妆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营养与检测、商检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服务、移动通信技术、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护理、助产、老年保健与管理、建筑室内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室内设计师方向)、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建筑及装修装饰工程造价方向)、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建筑工程技术(装配化施工方向)、风景园林设计、金融管理、财务管理、会计、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空中乘务、连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跨境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网络营销共计43个。

开封校区开设专业:药品生产技术、药物制剂技术、中药制药技术、化学制药技术、中药学、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营销方向)、健康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5G工程师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J2EE应用开发方向)共计11个。

根据学校教学组织安排和新校区建设进度,个别专业办学地点将会有所调整。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条 学校地址

郑州校区:郑州市建设西路548号

开封校区:开封市职教园区第九大街与东京大道交叉口路北

****:0371-67842026/67842135/67842209

网 址:www.havct.edu.cn

招生咨询群:940422689 730827152

电子邮箱:hnyyzsb@126.com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郑州大学最低投档线

郑州大学最低投档线:普通类480分。

郑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校党委是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学校入选教育部第三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确立了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办学定位,努力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区域性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出了一流大学建设“三步走”发展战略,力争到本世纪中叶建成世界一流大学。

郑州大学(简称郑大,英文简称:ZZU)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兴办,法定住所地为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学校总占地面积6100余亩,主校区位于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主校区南校园位于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主校区北校园位于郑州市文化路97号。

主校区东校园位于郑州市大学北路40号,主校区西校园位于郑州市科学大道157号,现代制造河南实验室(洛阳)位于洛阳市周山大道6号。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4.4万余人、研究生2.6万余人,以及来自96个国家的留学生2700余人。

郑州大学医科教育源于1928年的河南中山大学,1952年河南医学院独立建院,开启了河南医学高等教育的先河,原郑州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1996年被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郑州工业大学成立于1963年,原名郑州工学院,1996年更名为郑州工业大学,是原化工部直属重点院校。

2000年7月,原郑州大学、郑州工业大学和河南医科大学三校合并组建新郑州大学。教育家、历史学家、哲学家嵇文甫教授,物理学家霍秉权教授,耐火材料专家钟香崇院士,土木工程专家孙国梁教授,耳鼻咽喉科专家董民声教授,食管细胞学创始人沈琼教授,人体寄生虫学专家苏寿汦教授,南阳作家群代表人物二月河教授等一大批知名专家学者,都曾在此弘文励教。

郑州大学的报考指南

1、报名资格:符合郑州大学招生章程和国家相关规定的考生均可报考。具体的报名资格要求可以参考郑州大学招生网站或招生简章。

2、报名时间:郑州大学每年会发布招生简章,其中包含了报名时间、程序等信息。考生需要提前关注并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报名。

3、报名方式:一般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需访问郑州大学招生网站,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个人信息、志愿等相关内容,并缴纳报名费。

4、科目要求:根据招生简章的要求,考生需要参加相应的考试科目。一般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和其他根据专业要求确定的科目。

5、考试内容与形式:郑州大学的考试内容和形式会有所不同,具体以招生简章中的说明为准。一般来说,会有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的考核。

6、录取方式:郑州大学录取时一般会综合考虑考生的高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采用综合加权分数进行排名并确定录取名单。具体录取规则可在招生简章中找到详细说明。

7、专业选择:考生需要根据自己的兴趣、优势和志愿,合理选择报考的专业。可以参考郑州大学的专业介绍、招生简章以及就业前景等信息进行选择。

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招本科二批征集志愿填报须知

河南省2021年本科二批的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2-3日,截止时间为8月3日的18点。下面是征集志愿填报方法及须知,一起来看!

本科二批征集志愿填报须知

一、生源范围

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科二批(含定向、预科)控制分数线或备档线,当前未被录取(电子档案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

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办法

(一)征集志愿实行网上填报方式。拟选报征集志愿的考生,须于8月2日8:00-8月3日18:00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凭本人帐号和密码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查看本人档案运转状态,进入填报志愿界面,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完成网上志愿填报操作。逾期网上填报系统关闭,考生将无法再进行任何填报操作。

(二)统招计划:考生可填报1-9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志愿;定向计划:考生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具体要求详见西藏大学招生就业处网站发布的《西藏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定向西藏)2021年招生简章》,网址:;预科班计划(含边防子女预科):可填报1-5个高校志愿,1个预科班专业。如符合条件,考生可兼报统招、定向和预科志愿。投档时,按统招、定向、预科志愿的顺序进行。

(三)边防子女预科班征集志愿须是经省认定资格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相应院校预科班备档线,且当前未被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

(四)对于已录取或电子档案尚在运转过程中而无法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请根据系统相关提示予以核查或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咨询。

(五)本次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只投填报本次征集志愿且符合相应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

(六)特别提醒: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时,请注意查看《招生考试之友》专业目录和院校招生章程具体要求。

(七)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招办﹝2021﹞50号)文件规定,“对于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对在本科二批录取中存在此类情况的考生,本次征集志愿不再投档。

许昌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许昌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以下简称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许昌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许昌学院(国标代码10480)。我校是一所省属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及河南省?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单位?。办学地址:许昌市八一路88号(校本部);许昌市许繁路1389号(医学院校区)。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执行,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继续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指导和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成员为主管校领导及各院、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校友及师生代表。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检查录取过程等招生事宜。

第五条许昌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许昌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专业要求

第七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八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招生就业处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计划。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录取过程中未完成的省外计划,在生源省份的统一安排下,根据生源情况,进行征集志愿或调整到其它生源较好的省份招生。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生源较好的省份,根据专业投档情况顺延录取。

第十一条根据学校转型发展的需要,我校与惠普公司签订了人才培养合作协议。在安排专业招生计划时,已在计算机类、信息技术类等包含了相关专业计划。

第十二条外语语种:日语专业考生外语考试语种要求是日语或英语。我校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课。

第十三条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理工类、文史类考生的录取原则:

1、在各省(市、区)划定的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对于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2、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许昌学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填报许昌学院志愿且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分数进行择优录取。当考生的投档分数相同情况下,按照报考我校志愿顺序录取,如果所报志愿亦相同,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3、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严格按照志愿先后顺序进行录取,专业安排以相同志愿优先满足高分考生所报专业为原则(即录取系统中志愿清,分数优先)。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报考的考生,依次类推。若考生所报专业已满,服从专业调剂的,按照分数高低顺序将其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所有专业均已录满,则予以退档;若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

凡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需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河南省考生及我校未在生源所在省份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采用生源所在地省份的统考成绩),成绩合格,且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地艺术类本、专科录取控制线。

1、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美术学(书法)、绘画、艺术设计(专科)专业,文化成绩达到考生生源省份最低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后一名并列分,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文化成绩达到考生生源省份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50%+专业课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后一名并列分,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专业成绩亦并列,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文化成绩达到考生生源省份最低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后一名并列分,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4、音乐表演专业,文化成绩达到考生生源省份最低录取控制线,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后一名并列分,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我校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份,如有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采用所在省份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八条体育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省统考体育专业成绩合格,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九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及相关省(市、区)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五章学费标准及奖贷助情况

第二十条学费标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河南省政府统一规定的学费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住宿费标准:按不同的住宿条件,每生每年800?1000元。如有变化,以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第二十二条奖学金设置: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项。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奖励金额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奖励金额每生每年5000元。

3、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在学习、科技、体育、艺术、创新及考研等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4、新生奖学金:奖励本科二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第二十三条帮助经济困难学生措施:

1、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

2、困难补助:包括一次性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

3、勤工助学基金: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自身劳动获得一定的报酬。

4、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高校地助学贷款两种形式。学生一般可在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获得每年不高于8000元的助学贷款,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帮助困难学生通过银行获得助学贷款。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支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学制或学分、完成学习任务,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由国家统一印制的许昌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同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十公开?要求,公开有关信息。录取结果通过许昌学院招生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374?2968818

学校网址: 学校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六条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归许昌学院招生委员会。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五条 ?学校全称: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河南省招生代码:6262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孔明北路666号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三条 ?中共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组织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按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2019年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等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并结合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实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采用专业优先的方式,对所有进档考生,按分数由高到底,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校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报考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生源所在省组织的美术专业统考,对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各省的投档办法将专业统考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相加,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和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学院同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学院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及外语语种;学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二十一条 ?经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学院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向学院招生部门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两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执行河南省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3300元/人.学年,理工科类专业36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5000元/人.学年,二年制软件类专业8000元/人.学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12000元/人.学年;住宿费:标准六人间800元/人.学年。收费标准如遇河南省收费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为鼓励学生勤奋努力,积极进步,学院设立了多种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鼓励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以上各种奖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时发放。对经济困难学生有资助措施,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名义组织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六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章程、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

学院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孔明北路666号

咨询电话:0377-6327027663239580 ?63210238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文章标签: # 招生 # 专业 # 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