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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名相关材料_2016高考报名材料
tamoadmin 2024-05-19 人已围观
简介1.2016年北海市高考外来务工子女需什么条件1、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凡是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的考生(含全国统考、对口招生及各类单考单招)须在11月19日前持规定的有效证件(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在11月25日8时至11月29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完成网上支付报名费用。报名信息确认及照相时间为12月
1.2016年北海市高考外来务工子女需什么条件
1、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凡是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的考生(含全国统考、对口招生及各类单考单招)须在11月19日前持规定的有效证件(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在11月25日8时至11月29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完成网上支付报名费用。报名信息确认及照相时间为12月1日至5日。
2、报名工作分身份证信息采集和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报名资格审查四个阶段。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须有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或同等学力证件、证明。拟申请享受2016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须提供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随迁子女报名时须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家长在经常居住地县级及以上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在公安派出所领取的居住证;具备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报名时,需要在网上填写相应的考生特征。
2016年北海市高考外来务工子女需什么条件
一、2016年不同省份的高考报名要求是不一样的,所需资料也是不一样的,请咨询当地教育考试院。
二、 如12月1日至7日,陕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将正式开始。高考报名需要考生注册登陆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完成相关报名程序。与此同时,有以下8点需要考生特别留心注意。
1.考生必须按时报名。所有拟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者必须按时网上报名、缴费和现场确认。凡未按时报名、未按时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未按时缴费、未按时签字确认报名信息、未按系统所列项目和要求报名的,其后果由本人承担。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7日,12月15日前,确认报名信息。
2.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登录密码。一是在报名期间保护好登录密码,防止他人冒用密码登录手随意篡改报名信息。离开电脑时一定要退出系统。二是报名结束后保存好登录密码,这个密码在以后填报志愿等许多环节还会用到,一定要妥善保存。
3.慎重选择报考科类。我省今年高考科类仍分为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体育5个类别,请考生一定要慎重、准确选择,一旦现场确认签字之后不得更改。
4.考生类型不再由考生自行填写。往年由考生自行填写的城应、城往、农应、农往等考生类型改由各县(区)招办或指定的报名点严格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标记。
5.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学生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本人须对填写的个人信息负责。
6.参加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必须以参加高考报名为前提。凡是拟参加保送生、少年班、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针对残障学生的考试招生以及高职院校单独组织的综合评价分类考试等招生录取,必须要参加全省统一的高考报名,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其他手续。
7.艺术类考生必须按时参加专业课报名。艺术类考生首先要参加全省统一的高考报名,然后须持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及二代身份证,按照报考类别,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
8.要重视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环节。确认报名信息一定不要由他人代为签字。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来人员,可在北海市参加 普通高考:
(一)外来人员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三年( 从考生初中毕业当年的 9 月 30 日往前推算满三年) , 取得我区初中毕业证书,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 ( 从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 9 月 30 日往前推算满三年) , 在我区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 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三年以上(含),不受户籍限制,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二) 外来人员具有我区 高中阶段完整 的学籍( 从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 9 月 30 日往前推算满三年) ,在我区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应届高中毕业,在我区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前将户籍迁入我区,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 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三年以上(含),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三)外来人员属于历届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历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作为社会考生报考的,历届生须提供本人的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供我区对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其户籍迁入我区时间满三年(即自迁入之日起至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 9 月 30 日止,满三年),并能提供户籍迁入我区以来在我区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 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三年以上(含),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的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 初中毕业后满三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之日起至当年我区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日,满三年),须出具初中毕业证书原件。
2. 至我区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日年满 18 周岁,且经流入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出具同等学力证明材料。
(四)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 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 2005 〕 27 号)精神, 外来人员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区有效期内的经我区地级市(含)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安部门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即人才居住证),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籍,并取得我区高中毕业证书,不受户籍限制,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五) 外来人员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三年( 从考生初中毕业当年的 9 月 30 日往前推算满三年) , 取得我区初中毕业证书,具有我区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的学籍( 从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 9 月 30 日往前推算满三年) ,并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 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三年以上(含),不受户籍限制,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外来人员具有我区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的学籍( 从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 9 月 30 日往前推算满三年) ,并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在我区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前将户籍迁入我区,应届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 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三年以上(含),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六)外来人员随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等正常迁入我区的,不受学籍、户籍条件的限制,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七)原户籍在我区(以出生后首次户籍登记为准),或出生在我区后户籍迁出又迁回我区,高考报名时户籍在我区的人员,不受学籍限制,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二、申报材料
符合广西普通高考条件的外来人员,申请报考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一)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外来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 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
2. 学生在校实际就读的证明(由就读初中、高中学校提供)。
3. 申请报考的外来人员的广西初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广西初中毕业证书、广西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成绩证明、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的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具有三年以上(含) 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 居住证》(持证不足三年的还需附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首次在我区申领居住证或暂住证证明)、 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租房合同(附 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 )等任何一项。
6.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具有三年以上(含) 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流入地 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
(二)符合报考条件二的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 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
2. 学生在校实际就读的证明(由就读高中学校提供)。
3. 申请报考的外来人员的广西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成绩、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的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具有三年以上(含) 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 居住证》(持证不足三年的还需附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首次在我区申领居住证或暂住证证明)、 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租房合同(附 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 )等任何一项。
6.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具有三年以上(含) 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流入地 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
(三)符合报考条件三的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 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
2. 申请报考人员的高中毕业证书或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历届生提供)、 初中毕业证书或流入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同等学力人员提供)、 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的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具有三年以上(含) 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 居住证》(持证不足三年的还需附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首次在我区申领居住证或暂住证证明)、 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租房合同(附 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 )等任何一项。
5.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具有三年以上(含) 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流入地 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