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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新疆加分吗,新疆高考加不加分
tamoadmin 2024-05-26 人已围观
简介1.新疆农村独生子考新疆疆内大学是否加分2.新疆高考政策20233.新疆少数民族考新疆师范大学往届生可以直接享受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吗?4.新疆高考少数民族如何算分?新疆12类高考生可享受增加分数政策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加10分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加20分受自治区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 加10分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
1.新疆农村独生子考新疆疆内大学是否加分
2.新疆高考政策2023
3.新疆少数民族考新疆师范大学往届生可以直接享受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吗?
4.新疆高考少数民族如何算分?
新疆12类高考生可享受增加分数政策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加10分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加20分受自治区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 加10分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加10分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加10分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加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加10分烈士子女 加10分回族考生 加10分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 加20分参加汉语言统考并报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等11个少数民族的考生(以下称“民考汉”),最高可加50分参加民语言统考并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汉族及其他民族(不含对“民考汉”已给予照顾的11个民族)考生 最高可加50分
新疆农村独生子考新疆疆内大学是否加分
新疆高考维汉混血的考生,在参加高考时加十分。凡参加汉语言统考并报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十一个民族的考生父母一方为上述民族者,加10分。
参加民语言统考并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汉族及其他民族考生,在录取时与“民考汉”考生的照顾分值一样对待。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扩展资料: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第十六条 按照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统一要求,保留并进一步完善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推进民族地区和内地西藏新疆班毕业生高考招生制度改革;
逐步探索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公平、多元的录取机制。完善高校民族班、民族预科班招生办法,探索实施高校民族预科阶段结业会考制度,不断提高培养质量。
百度百科——高考加分政策
人民网——新疆高考加分办法出台
新疆高考政策2023
加。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规定得知,报考疆内院校,新疆农牧民凡领取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的,高考加10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称“新”,首府乌鲁木齐市。地处中国西北,位于亚欧大陆腹地,面积166.49万平方公里,是中国陆地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
新疆少数民族考新疆师范大学往届生可以直接享受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吗?
新疆高考政策2023如下:
1、在新疆工作人员的子女有连续4年就读以及学籍,有新疆初中毕业和高考成绩,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4年的居住证以及正规的职业,有在新疆缴纳社保的证明,允许报考区内外的院校;
2、在新疆工作的随迁子女,初中2-3年级以及高中段有连续五年就读并且有5年完整学籍,有连续性3年的高中学业考成绩,在新疆有初中的毕业证和中考成绩,监护人在新疆有稳定职业并且5年的居住证,有在新疆缴纳五险的证明,允许报考区内外本科学校和高职专业;
3、在新疆工作人员的随迁子女, 初中到高中有练习6年就读并且有6年完整学籍,有练习三年高中水平考测试成绩,有新疆毕业的初高中成绩,监护人在新疆有稳定职业并且有6年的居主人,有新疆缴纳社保的证明,允许其报考区内外本科的专业。
4、以下几种少数民族并且是新疆户口的考生有加分政策: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的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
新疆高考少数民族如何算分?
可以享受
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比如新疆少数民族考新疆师范大学往届生,有三年完整的户籍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可享受高考加分录取照顾和高考同等优先录取照顾政策。
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新疆地区加分政策日前出台,加分幅度10分至50分不等。详情如下:
一、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录取时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受自治区表彰的优秀班团干部和三好学生;
2、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及其以上者;
3、归侨及其子女,华侨子女及台湾籍考生;
4、烈士子女;
5、回族考生。
三、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录取时增加20分投档。
四、凡参加汉语言统考并报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招生院校及专业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11个民族的考生(以下称“民考汉”),父母双方均为上述民族者,加50分;父母一方为上述规定的少数民族者,加10分。
五、除对少数民族成份考生报考有关语种的特殊照顾政策外,其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其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