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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乐理高考,广东乐理高考真题

tamoadmin 2024-07-08 人已围观

简介1.广东省音乐协会乐器考级需要考乐理吗2.2013年广东省音乐联考乐理必须要及格吗? 要是这方面没有及格能不能报考学校3.上海音乐学院分数线艺考20234.关于做好2010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5.2018年起广东高考一本二本确定合并录取了吗?《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术科考试大纲》通知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为了进

1.广东省音乐协会乐器考级需要考乐理吗

2.2013年广东省音乐联考乐理必须要及格吗? 要是这方面没有及格能不能报考学校

3.上海音乐学院分数线艺考2023

4.关于做好2010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5.2018年起广东高考一本二本确定合并录取了吗?

广东乐理高考,广东乐理高考真题

《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术科考试大纲》通知

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术科统一考试工作,在总结往年音乐术科统考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调研和专家论证,我院对我省普通高考音乐术科统一考试的考试大纲进行了适当的调整。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部分考试科目、考试规定曲目和考试要求。现将《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术科考试大纲》印发给你们,请及时转发各中学,并做好宣传工作。

《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术科考试大纲》中的所有附录,包括声乐和器乐的考试规定曲目,考试指定演奏选段及速度要求,打击乐加试内容,乐理、视唱练耳的题型示例等,请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

附件: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术科考试大纲

附录1-6(请点击查看)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7月21日

附件

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音乐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术科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音乐术科统考)是面向报考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进行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我省普通高考的组成部分。主要考核或检测考生对音乐理论基础的掌握程度;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及表现能力;嗓音条件或器乐演奏的生理条件。选拔出具有音乐专业学习潜能、毕业后能从事音乐工作的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合格新生。

二、考试科目

乐理、视唱练耳、器乐、声乐。

器乐科目的应试乐器限定为:钢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萨克斯管、古典吉他、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二胡、高胡、古筝、琵琶、阮、竹笛、扬琴、打击乐等18种乐器。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各科目均按照满分100分进行评分。

考生音乐术科考试的总成绩=(乐理得分×10%+视唱练耳得分×20% +器乐得分×35% + 声乐得分×35%)×3,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音乐术科统考总分满分为300分。

四、考试须知

(一)笔试

1. 考生应将答案填写在答题卡的指定位置,不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2. 考生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2B铅笔答题,不得使用其他颜色字迹的笔;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带)。

(二)面试

1. 考生必须在限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

选择限定乐器以外的考生,不能报考“只认可广东省术科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可报考“在广东省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院校”。

报考“在广东省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院校”的限定乐器之外的考生必须参加音乐术科统考的其他科目(乐理、视唱练耳和声乐)的考试。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同上,总分满分为195分,本科资格线另行划定。

2. 所有考生均应在考试大纲规定的曲目范围内选取考试曲目,按现场电脑抽中的曲目演唱(奏),在器乐考试时还须按现场电脑抽中的指定演奏选段演奏,否则均视为放弃考试。

声乐和器乐的考试规定曲目、考试指定演奏选段及速度要求,打击乐加试内容,乐理、视唱练耳的题型示例等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以及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下载。

为方便考生备考,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星海音乐学院将声乐的考试规定曲目汇编成《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术科考试规定曲目丛书》(声乐卷)。该书已由

花城出版社出版,并于8月面向全国发行,考生可自行选购。花城出版社营销部电话:020? 3 760 46 58。

3. 考试前考生须按照要求在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如实填写考试抽签曲目的代码,曲目不得重复。具体填报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4. 考试时考生须向考场提供声乐抽签曲目的钢琴伴奏五线谱和器乐抽签曲目(包括练习曲、乐曲或奏鸣曲)的曲谱。

5. 考官组由多名考官组成,考官组根据评分标准评定考生成绩。

6. 考官组可根据具体情况现场调整演唱(奏)时间、抽考作品片段或加试考生基本功。

7. 所有面试项目将在考生与考官间设置布帘,考生与考官不得见面。

(三)其他

1. 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2. 考试时,考生须凭“广东省2016年音乐术科统一考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原件按时进入考场。迟到者禁止进场,并视为弃考。误考、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

3. 禁止携带一切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

4. 考场内禁止透露姓名、考号、抽签曲目等个人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及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

5. 考试前,考试的相关信息和通知将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及考场公告栏公布。如有变化,以考场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

五、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具体要求见各科目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声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 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的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方法、音乐表现等。

2. 考试内容和形式

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1首。

考生在规定的曲目范围(详见附录1)内选取3首歌曲作为考试抽签曲目。考试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

3. 考试要求

(1)中国歌剧选段及外国歌剧咏叹调不可移调演唱,否则将予以扣分处理。

(2)考生必须按照现场电脑抽中的考试曲目演唱,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3)考生未按要求背谱演唱,将予以扣分处理。

(4)考试时一律采用由考场提供的钢琴伴奏,考生须自备抽签曲目的钢琴伴奏五线谱。

4.评分标准

声乐考试满分为100分。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嗓音条件

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纯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

(2)演唱方法

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通畅,吐字清晰。

(3)音乐表现

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高、节奏准确,演唱较完整。

注:考生应符合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身高要求,并且五官端正。

更多内容请在5 1 8 4 . c o m查看。

(二)器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测定考生的器乐演奏水平和综合表现能力。

2. 考试内容和形式

(1)考生须在限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应试乐器限定为18种,包括钢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萨克斯管、古典吉他、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二胡、高胡、古筝、琵琶、阮、竹笛、扬琴、打击乐。

(2)考生现场背谱演奏作品2首,其中钢琴考生为练习曲和奏鸣曲各1首,其他乐器考生为练习曲和乐曲各1首。考生须演奏考试指定演奏选段。

钢琴考生在规定的曲目范围内选取2首练习曲作为考试抽签曲目,选取1首奏鸣曲作为考试曲目,曲目范围和考试指定演奏选段详见附录2。

钢琴以外的其他乐器考生在规定的曲目范围内选取练习曲和乐曲各2首作为考试抽签曲目,曲目范围和考试指定演奏选段详见附录3。

(3)打击乐考生必须选择下列组合之一参加考试并加试基本功。可选择的组合有:A.小军鼓与玛林巴;B.小军鼓与爵士鼓;C.小军鼓与排鼓。加试内容详见附录4。

3. 考试要求

(1)考生演奏的速度不得低于每首曲子规定的最低速度要求(详见附录2、3),否则将予以扣分甚至终止考试。

(2)作品中标记的反复记号不需反复演奏,附录3中“考试指定演奏选段”一栏中有特别注明的除外。

(3)考生必须按照现场电脑抽中的考试曲目及选段演奏,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4)考生必须背谱演奏,否则将作扣分处理。

(5)考生须自备考试抽签曲目(包括练习曲、乐曲或奏鸣曲)曲谱。

(6)考生不可自带伴奏或伴奏CD。

(7)考场提供钢琴、双排键电子琴(ELS-01C)、小军鼓、马林巴、爵士鼓、排鼓、琴架。其他乐器(包括鼓棰等)考生自备。考生统一使用考场已提供的乐器和琴架。

4. 评分标准

器乐考试满分为100分,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

(2)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3)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4)作品的程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质量。

注:考生必须具有学习所选乐器的生理条件。

(三)乐理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通过测试考生所掌握的音乐基础知识及其运用音乐基本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鉴定考生是否具备进入高等院校音乐专业学习所必备的音乐理论基础。

2.考试内容

(1)音律与记谱法(约占30%)

① 音与音高:音列、音级及其分组等。

② 音律:十二平均律、五度相生律、纯律;半音、全音、等音等。

③ 音符与谱表:各种音符与休止符(含简谱);谱表、谱号等。

④ 节奏节拍:各种节奏、节拍及其音值组合法。

⑤ 音乐术语和标记:常用的省略记号、演奏法记号、速度及力度标记、装饰音和术语等。

⑥ 译谱:五线谱与简谱的互译。

(2)音程与和弦(约占25%)

① 音程:原位及其转位的单音程、复音程;自然音程、变化音程;协和音程、不协和音程;等音程。

② 和弦:原位及其转位的三和弦、七和弦;等和弦。

(3)调式与调性(约占45%)

① 调式: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和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

② 调的关系:关系大小调、同宫系统各调、同主音调和等音调。

③ 调式中的音程及和弦:自然大、小调式;和声大、小调式。

④ 调式变音与半音阶:调式变音;调式半音阶。

3.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试卷满分100分,其中选择题和非选择题各约占50%。考试时间90分钟。

4.题型示例

详见附录5。

(四)视唱练耳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通过对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条件。

2.考试内容

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部分(约占75%)

1)选择题

音高限定在调号为一个升、降号的调性范围内。

①音组:分解和弦及多音音组。和弦限定在原、转位的大三、小三、减三和弦及大小七、小小七和弦的范围内;多音音组含变化音级。

②音阶: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和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

③和声音程:八度以内的自然音程。

④和弦:大三、小三、减三和弦原、转位以及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

⑤旋律:单声部。调式限定在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和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可含调式变音)的范围内。节拍为、、、、拍子;节奏为常用节奏型。

2)听写题

调性范围: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和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

①单音:相邻音为单音程。

②和声音程连接:调内自然音程及其性质。

③单个和弦:大三、小三、减三和弦原、转位及性质;大小七、小小七和弦的原位及性质。

④节奏:节拍为、、拍子,长度为4至8小节;节奏为常用节奏型。

⑤旋律:单声部(可含调式变音)。节拍为、、、、拍子,长度为4至8小节;节奏为常用节奏型。

(2)面试部分(约占25%)

视唱题:单声部旋律一首(五线谱)。

范围:调号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大、小调式,和声、旋律小调式及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含调式变音;节拍为、和拍子;节奏为常用节奏型。

3.考试形式

(1)笔试部分

考生按试题各部分要求,采用听记(听写)方式,完成播放音响给出的考试题。

1)选择题:根据播放的试题内容,按照题目要求选择正确答案。每小题连续播放三遍。

2)听写题:在空白小节处填写没有被记录的播放内容,其中和声音程、和弦要求写出其名称。

①单音 连续播放两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②和声音程连接 连续播放三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③单个和弦 每个分别播放三遍,第一遍前给出标准音。

④节奏 每条播放一至三遍。

⑤旋律 每条播放一至五遍。

(2)面试部分

现场面试,考生视唱旋律一首,视谱即唱(无准备时间)。

视唱题由考场给出。当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旋律的第一个音后,考生必须马上按照试题要求,唱名清晰地划拍或击拍视唱。

4.试卷结构和评分标准

(1)试卷结构

视唱练耳考试满分100分。

笔试部分满分75分,其中听音选择题约占30%,听音填写题约占70%。考试时间为30分钟。

面试部分满分25分,只能视唱五线谱。

(2)评分标准

面试部分:不限定唱名法。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评分: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具体评分标准:

①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均为优良者按满分的95%左右给分。

②音准、节奏正确、视唱完整流畅,音乐表现一般的按满分的85%左右给分。

③音准、节奏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流畅,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75%左右给分。

④音准、节奏基本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流畅,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65%左右给分。

⑤音准、节奏不正确的,不能及格,根据实际情况按满分的5%-59%给分。

⑥不识谱、不能视唱的不给分。

5.题型示例

详见附录6。

广东省音乐协会乐器考级需要考乐理吗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报考高中起点本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文化证明。

3、报考专科起点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4、考生原则上在户口或居住证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并参加考试,户口不在广东省的考生,须持广东省内居住证。

考试科目

※ 文化

1、高中起点本科:语文、数学、外语、史地(历史、地理综合)

2、专科起点本科: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 专业

1、高中起点本科:声乐或者钢琴、视唱练耳、乐理

2、专科起点本科:声乐或者钢琴、视唱练耳、乐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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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音乐协会乐器考级不需要考乐理。音协考级不考乐理知识,但是想要学好音乐或者某种乐器,大家一定要对乐理知识有一定的了解。有了一定的音乐基础,才能够更快的打开音乐之门,进入音乐殿堂。

上海音乐学院分数线艺考2023

据我所知,广东联考对声乐,视唱练耳,乐理,钢琴什么的都没有特定的及格要求。

虽然是2013年的联考,而且也听过说联考要改革,但应该没有多大变动。

但是这五科各自占总分数的百分比,乐理占着总分数的百分之十,就是说你考了一百分,最后乘以百分比只有十分。

就算不及格应该也可以报考学校,只是你乐理分数会拉低你总分数。

其实乐理不难,我觉得分数还是能多拿就多拿吧。

如果已经解答了你的疑问,就及时采纳吧。

关于做好2010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音乐学院分数线艺考2023为297分。

本科上海市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

综合改革科类:艺术管理,518分。

术与科技(音乐科技与艺术):510分。

本科外省(市)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

江:综合改革,艺术管理,633分。

山东:综合改革,艺术管理,577分。

北京:综合改革,艺术管理,566分;艺术与科技(音乐科技与艺术):573分。

广东:历史类,艺术管理,581分。

广东:物理类,艺术管理,590分。

上海音乐学院专业

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音乐表演专业(指挥、歌剧音乐指导方向除外)的专业成绩为其校考复试成绩。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音乐表演专业(限指挥、歌剧音乐指导方向)的专业成绩为其校考各科目加权成绩。

音乐表演专业(指挥、歌剧音乐指导方向除外)的专业成绩排名在专业组招生计划数前50%(四舍五入)的考生,可享受专业基础科目(乐理、视唱练耳)成绩合格标准(乐理60分、视唱练耳50分)降低政策。

降分额依据专业排名确定,两科目最高可共降50分(音乐戏剧表演方向可降25分),每一名次降分额扣减2分。

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音乐表演专业(限指挥、歌剧音乐指导方向)的专业成绩排名在专业组招生计划数内的考生无校考科目单科成绩合格要求,排名在专业组招生计划数外的考生仍须符合各校考科目单科成绩合格要求。

上海音乐学院分数线艺考文化考试

凡专业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至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办理文化高考报考及志愿填报手续,按当地规定科目参加统一考试。我院文理兼收。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

艺术类专业本科高考文化录取分数线有明确规定:在未合并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的70%;在合并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的75%。

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的75%;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2018年起广东高考一本二本确定合并录取了吗?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广东省实际,现就2010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省高校音乐、美术专业招生术科继续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广州美术学院可自行组织除美术教育专业外的其他专业、星海音乐学院可自行组织除音乐教育专业外的其他专业的校考(含美术、音乐),但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涉及到的专业(省统考涉及专业的认定说明见附件1),两校应在广东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其他有特殊要求需校考的院校或专业,须以书面形式于2010年1月1日前报省招生办批准(附件5),并由省招生办向社会公布。广东省的艺术单考考点统一安排在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滨江校区)、广州市美术中学、深圳市行知职 业技术学校、深圳市平冈中学、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原韶关铁路一中)、佛山市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惠州市博罗县华侨中学进行,具体****见附件6。 招生院校可自行与所选定考点联系,确定有关事宜后由考点统一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备案,接受广东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凡在未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的考点进行考试的院校,广东省将不承认该校考生术科单考成绩。经批准实行术科单独考试的院校必须严格按省有关规定进行,未经批准的院校一律不准单 独组织术科考试。各级招生部门和高等院校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艺术专业术科考试,维护考试纪律,坚决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保证广大考生在平等条件下公平竞争,提高考试的信度和社会声誉,确保高校艺术专业新生的质量。 (一)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的文科类考生;

2、现役军人凭大军区政治部出具的证明报考。

(二)报名时间、地点

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统一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15日-26日,各市考生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报名方式与文科类、理科类、高职类考 生一样。考生报名时,由市、县(区)招生办公室为考生编排考生号。凡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均需填报艺术类考生对应项信息点。报考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涉及到的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必须报名参加省艺术类术科统考。为提高录取机会,拟报考艺术院校(专业)术科单考的考生,凡报名时无法确定所报考院校、专业是 否省统考涉及专业的,应先报名参加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报考术科单考院校的考生可凭单考准考证(附件7)到有关院校或考点参加术科校考。

(三)全省术科统考考试时间、地点

术科考试时间:美术2010年1月16日

音乐2010年1月16日下午考乐理(笔试)

2010年1月20日至2月3日进行面试

考试地点:①美术术科考试分设七个考场: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广东工业大学东风东路校区、广东工业大学龙洞校区、华南农业大学、广州美术学院赤岗校区、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各市考生考场安排另文通知。考生须于2010年1月15日下午到考点缴交报考费及熟悉考场环境。报考费收费标 准执行广东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

②音乐术科笔试由广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音乐术科面试设在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考生须于2010年1月15日下午到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报到并缴交报考费(报考费收费标准执行广东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熟悉考场及领取术科笔试准考证和面试时间、地点安排表。 艺术专业术科考试试题,直接关系到艺术专业入学新生的专业水平,是学校选准、选好人才的关键。各学校必须严格做好试题的命制工作,保证试题质量;做好试题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1、准确把握命题原则和要求

艺术专业术科统一考试的科目设置和试题内容以《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艺术术科考试大纲》为依据,各进行艺术专业单独考试的院校应制 订并向考生公布本校2010年普通高考艺术术科考试大纲,并依据考试大纲进行命题。试题内容要具有一定的覆盖面,主要是测试考生对艺术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的难易程度要适中,区分度要体现选拔性考试的特点,要避免出现学术界有争议 的问题。

2、严格挑选命题人员

命题人员必须由思想品德好,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本年度无直系亲属报考相关艺术专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艺术专业统一考试的命题人员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决定。艺术专业单独考试的命题人员名单由招生单位的教务部门和招生部门研究决定。命题人员名单对外保密。

命题人员不得参与任何有关艺术专业术科入学考试的辅导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违反者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命题人员应与省有关部门或学校签订《命题人员保密责任书》,明确其应负的责任和承担的义务后,方可启动命题工作程序。

3、加强和完善考点试题保密制度

各艺术专业术科考点必须建立一整套严密的试题管理、印刷保密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试题的印刷监督及保管工作,严防试题失密和泄密。对造成失密和泄密人员,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术科单考的高等艺术院校(专业)的考生,必须在报考院校或报考院校所在省指定的考点进行术科单独考试;招收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涉及的本科专业的高校,进行术科单考时,必须告知考生本人需参加广东省的术科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必须合格,方能参加院校的术科单考。

报考艺术的考生,艺术专业术科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定点考试,定点评卷,专业成绩在全省通用。经教育部或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批准同意单独组织考试的有关院校或专业,其术科考试成绩只适用于该院校或该专业,其它院校或专业不适用。

广东省高等艺术院校(专业)专业术科统一考试的内容、办法在《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艺术术科考试大纲》中公布。

各考点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加强对考务工作人员的培训,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从严治考,严防等舞弊行为发生,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根据教育部规定,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省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取消艺术术科考试成绩, 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在省统考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当年所有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和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并将其作弊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术科考试成绩评定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每个考生的利益,关系到艺术专业术科考试的信度和声誉,各有关院校必须高度重视。

1、评分(评卷)人员的挑选

术科统一考试的评分(评卷)人员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各有关院校推荐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决定。评分(评卷)人员必须是思想品德好,本专业学术水平高,本年度无直系亲属参加相关的术科统一考试,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各考点、评卷点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分(评卷)工作的领导;各术科要成 立评分(评卷)小组,其人员构成要充分考虑到统一考试的特点和艺术专业术科考试评分(评卷)工作的要求。

艺术专业术科单独考试的评分(评卷)人员名单由招生院校教务部门和招生部门研究决定,人员名单对外保密。

2、评卷(评分)工作的要求

评卷(评分)人员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要求,严格执行评分标准,遵循艺术专业术科考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正确掌握标准尺度,做到准确、公正、公平。要做好音乐术科的乐理及美术 术科的评卷工作,各评卷点要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评卷。正式评卷前必须进行试评,统一评分标准,同时做好卷面上考生姓名、考生号的密封工作,评卷、加分复查结束后再拆封登分。评卷人员不得参与登分工作。

3、成绩的合成上报

评分(评卷)工作结束后,各考点、评卷点要及时组织人员做好成绩的合成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给省教育考试院技术统计部,再由省教育考试院分发到各市招生办公室。

4、划定术科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线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考生术科统考成绩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术科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线。 凡拟2010年在广东省招生的艺术院校(专业)[含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院校(专业)],必须于2010年4月10日前向广东省招生办申报招生生源计划,并由广东省招生办在《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凡未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布的艺术院校(专业),不得招收广东省生源。广东省报考艺术院校 的艺术类考生,不得报考未经省招生办公布的艺术院校(专业)。

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方法、填报志愿的时间和文科类、理科类、高职类考生相同。达到术科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线的考生方可填报省统考专业和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志愿;取得院校艺术专业术科单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该艺术院校(专业)志愿。

根据教育部有关艺术类人才培养要求,结合我省实施《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实际,报考理科并兼报艺术类考生,可报考招生专业计划不分生源计划(即全国计划),且术科实行单考、文理兼招的艺术类院校(专业),但不得报考省统考专业和省统考涉及的专业。这类考生报名时由考生提出申请,经 省招生办批准后,按理科类考生报名处理。 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各招生院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完善管理措施,自行进行网上录取,广东省不接受招生院校的录取委托。艺术类专业网上录取的步骤和要求为:

1、单考院校(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广东省招生办根据院校提供的专业术科合格名单及文化分上线情况,按考生志愿顺序将双上线考生分别一次性投档(第一志愿已完成录取计划的院校,不投第二志愿的考生档案),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录取前公布的录取原则 择优录取。

2、在广东省统考合格基础上单考的院校(省统考涉及的专业),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在广东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认可单考院校的合格成绩,省招办将文化分上线,省统考合格且学校单考合格的考生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第一志愿已完成录取计划的院校,不投第二志愿的考生档案),由 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录取前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认可广东省术科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文化分、术科分录取分数线由省招委会根据招生计划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录取时,考生档案按照广东省艺术类招生录取投档原则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4、以上三种招生类型的招生院校凭广东省招生办确认的录取名册或经过广东省网上录取系统确认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未经广东省同意备案录取之前,院校不得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不按广东省规定程序办理的,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

5、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院校(专业)可在录取前查阅广东省报考本校第一志愿考生的文化成绩(原始分)。

6、广东省艺术院校录取新生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

7、认可广东省艺术专业术科统一考试成绩的院校,文化课和术科录取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划定;单独组织术科考试的院校,凡是教育部规定可自行确定录取分数线的院校,其文化课及术科分数线可由院校自定后报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其余院校文化课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划定,术科分数线由院校划定并报广东省招生 办公室批准。

8、各有关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审核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专业,按《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教高函[2009]25号)文件执行,文件规定以外的其他所有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

各院校要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和术科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术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根据广东省的实际,2010年艺术院校本科专业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录取,专科艺术院校(专业)在同批次普通专科院校或专业录取前进行。各高校应做好招生批次的宣传工作。

广东高考改革方案正式发布,2018年起,一本、二本两个招生录取批次合并录取。昨日,记者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获悉,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已于近日印发了《关于2018年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合并录取批次后,有利于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有利于考生更理性选择心仪学校和专业,有利于高中学校破除盲目追求“一本率”。

六大改革亮点逐个数

1.合并本科录取批次

2018年起,将原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两个招生录取批次合并为“本科批次”,设置本科和专科两个录取批次。批次调整合并后,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均设置一个平行志愿组,15个院校志愿数,即院校志愿数设A、B、C、D、E、F、G、H、I、J、K、L、M、N、O共15个,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2.平行志愿成大趋势

2018年起,将现各批次艺术(含音乐、美术,下同)、体育类统考专业的投档,从传统梯度志愿投档模式调整为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 A、B、C、D、E、F 6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与此同时,在“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录取设本科院校和专科院校两个批次,每个批次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本科批次设A、B、C 3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专科批次设A、B、C、D、E、F 6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本专科批次每所院校均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3.部分专业“中职升本科”

在职业教育方面,《通知》明确,省内各高职院校安排本校不低于上年度总招生计划35%的招生计划,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成绩总分作为录取依据,安排在2018年春季进行,实行统一填报志愿、统一组织录取。院校志愿数从2017年的1个院校志愿+9个院校平行志愿的方式调整为一个平行志愿组,设置6个院校志愿数,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同时,深化面向初中毕业生的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招生改革。2018年起,选择10所左右的高职院校,安排部分专业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在中考改革试点市开展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改革试点。

《通知》要求规范和完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2018年起,逐步搭建全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统一报名、测试和录取平台。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均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方式,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

《通知》明确,探索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2018年起,安排部分应用型本科院校部分专业进行“中职升本科”的招生改革试点。参加改革试点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在部分应用性强、职业特色明显的专业(如艺术、护理、学前教育、职教师资等),2018年安排本年度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通过“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技能测试等方式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打通职业教育“中职升本科”成才通道,探索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新路径。

4.术科统考机考机评

音乐术科统考笔试实行机考及美术术科统考部分科目实行计算机辅助评卷的改革。2018年起,全省音乐术科统考将《乐理》及《视唱练耳》笔试部分改为计算机考试,科目名称为《练耳与乐理》,《视唱练耳》面试部分的考试内容、形式不变。美术术科统考方面,除色彩科目外,素描和速写科目实行计算机辅助评卷,进一步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评卷时先将考生答卷录入计算机,然后通过计算机辅助评价系统随机调由评卷专家进行评卷。  

5.规范中外合作办学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国际合作交流的不断深入,普通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项目科类较多,收费普遍较高,一些专业的计划数较大,单独编设院校代码进行招生,在录取时出现了因生源不足造成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

因此,《通知》明确2018年起,普通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除经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外,对“学分互认”、“联合培养”、“国际班”等与国(境)外教育机构开展办学合作活动的项目不再单独编设院校代码进行招生,以上项目与本校普通专业按院校代码统一编排招生,招生计划统筹使用。招生录取时,省招生办按院校科类招生计划进行投档,如院校整体生源充足,但“学分互认”、“联合培养”、“国际班”生源不足时,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使用,按录取原则录取投档考生。报考单独编设院校代码的招生专业的考生,录取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单独编码招生专业。

6.成绩只提供给考生本人

2018年起,高考成绩公布时,高考个人成绩只提供给考生本人,不向各地市招办、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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