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热门院校 热门院校
高考体检456,高考体检45受限什么意思
tamoadmin 2024-07-15 人已围观
简介1.漯河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高考# 导语 无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2021年河南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章程内容整理如下:为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我院2021年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 在豫招生代码:6291 部标院校代码:14245 3.办学地点
1.漯河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高考# 导语 无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2021年河南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章程内容整理如下:
为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我院2021年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
在豫招生代码:6291
部标院校代码:14245
3.办学地点:河南省新乡市
4.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5.办学层次:专科层次教育
6.证书颁发:学制为三年[应用电子技术、现代物流管理、会计信息管理、关务与外贸服务等专业学制为两年]、学生修完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并由新乡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和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
二、录取规则
1.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提档比例:在河南省按省招办要求提档,其他省按照我院与各省协商的比例提档。
3.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确定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其专业成绩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若所在省市有统一的投档规则,则按照统一规则投档,若所在省市没有统一的投档规则,按照文化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执行。
5.各专业录取考生不限男女比例。
6.未参加高考体检考生不予录取。
7.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补充规定。
三、收费标准
1.我校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执行。具体为文科类专业3700元/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学前教育(中外合作)专业11000元/年。
3.住宿费960元/年。
四、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奖补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和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五、其他
新生入校后,我院将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相应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我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六、****
地址:河南省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三路6号
邮政编码:453006
咨询电话:0373-3720999
网址: ://.xxvtc.edu.cn/
附件: 2021年河南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信息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做好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六条培养层次:普通专科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颁发学历证书:
1.学校名称: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2.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
1.学校国标代码:10835
2.河南招生代码:6277
3.其他省份招生代码以当地省招生办公布为准
第十条办学校址:河南省漯河市大学路123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等,决定学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漯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宜。
第十三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保证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招生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制定招生专业。2021年我校继续面向河南、广东、山西、甘肃、辽宁、湖南、内蒙古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招生与招生专业等河南省育厅审批通过后公布。
第十五条招生与专业公布形式:一是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章程和学校网站、招生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招生对象
第十六条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报考我院。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学校招生工作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1.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3.艺术类录取按照河南省艺术专科批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执行。
4.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5.外语语种限英语,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七章学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十九条2021年收费标准参照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工学类专业按4200元/生/年,其中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高级程序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装配式建筑)按4600元/生/年;文学、管理学类专业按3700元/生/年,其中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按4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按6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6人间700元/生/年,8人间500元/生/年。
第二十条学校奖助措施: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限额8000元/生/年;对特困学生学校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让每一位莘莘学子都能圆大学梦。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校对考生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者、没有参加高考体检等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咨询电话与学校地址
招生咨询电话:0395-2127856、5983516、5983512
QQ在线咨询:2211275037、2662464725、3513569145、163240206
学校网址: ://.lhvtc.edu.cn
招生信箱:lhdxzsc@sohu
学校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大学路123号
邮政编码:462000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 2021年河南漯河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信息
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做好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六条:培养层次:普通专科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颁发学历证书:
1.学校名称: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2.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第九条: 1.学校国标代码:10835
2.河南招生代码:6277
3.其他省份招生代码以当地省招生办公布为准
第十条:办学校址:河南省漯河市大学路123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漯河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宜。
第四章 招生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情况,制定学校招生和招生专业,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审批。
第十四条:2020年学校继续面向河南、广东、山西、甘肃等省份招生,河南省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以河南省教育厅审批公布为准,其它省份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以教育部下达到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招生公布形式:一是由相关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章程和学校网站、招生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招生对象
第十六条:已取得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录取工作是在各省招生管理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严格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九条:外语语种限英语。
第二十条: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条: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2020年学校在河南省的招生录取工作分四个批次进行,具体录取批次如下:
第一批:高职提前单独批:按照学校单招考试的总成绩,依据考生所报考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批:提前批艺术专科:
1.考生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要求不低于考生河南省艺术类专科控制分数线。
2.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和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第三批:对口生专科批:按照省招生办规定: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所报考专业,高分优先录取。
第四批:高职高专批:按照省招生办规定: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所报考专业,高分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河南省以外的省(直辖市、自冶区)招生,按生源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规定的批次和录取原则录取。
第二十四条:录取时同意各省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校后,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者、没有参加高考体检等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学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六条:学校严格按照2020年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三部门联合下发的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工学类专业按4200元/生/年,其中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高级程序设计)、建筑工程技术 、建筑工程技术(装配式建筑)按4600元/生/年;文学、管理学类专业按3700元/生/年,其中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电子商务按4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按6000元/生/年;住宿费根据房间标准(8-6人间)500-700元/生/年,如学费标准调整,将按照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奖助措施: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分三档:一等(4000元/生/年),二等(3000元/生/年),三等(2000元/生/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最高限额8000元/生/年;对特困学生学校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让每一位莘莘学子都能圆大学梦。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0395-2127856 5983516 5983512
QQ在线咨询:2211275037 2662464725 3513569145 163240206
学校网址:://.lhvtc.edu.cn
招生信箱:lhdxzsc@sohu
学校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大学路123号
邮政编码:462000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