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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移民甘肃好不好,高考移民甘肃

tamoadmin 2024-06-10 人已围观

简介1.高考移民2.高考移民?怎样才能去外省高考3.我女儿户籍在甘肃,现在西安上初二,参加中考在西安还是回甘肃4.2021年甘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5.我现在在乌鲁木齐上高二,但我的户口在甘肃,高考要回去考吗?可学籍是在乌鲁木齐,怎么办? 甘肃的考生注意了,甘肃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23年甘肃艺术专业统考的公告,考生可在12月10日开始报名,考试时间定于2023年1月,请各位考生做好考试准备。

1.高考移民

2.高考移民?怎样才能去外省高考

3.我女儿户籍在甘肃,现在西安上初二,参加中考在西安还是回甘肃

4.2021年甘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5.我现在在乌鲁木齐上高二,但我的户口在甘肃,高考要回去考吗?可学籍是在乌鲁木齐,怎么办?

高考移民甘肃好不好,高考移民甘肃

 甘肃的考生注意了,甘肃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23年甘肃艺术专业统考的公告,考生可在12月10日开始报名,考试时间定于2023年1月,请各位考生做好考试准备。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公告”,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精神和要求,综合考虑2023年我省普通高考工作总体安排和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定于2023年1月2日至16日举行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现就报名和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艺术统考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0日8:00-15日18:00 ,考生通过普通高校招考智慧平台( )完成专业课报名。

二、艺术统考时间及地点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书法、唐卡)

 考试时间为2023年1月2日,地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下同)。

 (二)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笔试时间为2023年1月6日;播音与主持艺术笔试时间为2023年1月6日上午,面试时间为2023年1月6日下午至1月9日;地点均设在西北师范大学。

 (三)音乐学类(声乐、器乐、作曲)

 声乐、器乐、作曲专业笔试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上午,面试(作曲笔试)时间为1月10日下午至1月16日,地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

 (四)舞蹈学类

 考试时间为2023年1月2日至1月7日,地点设在西北民族大学(甘肃省兰州市西北新村1号,下同)。

 (五)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考试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1月14日,地点设在西北民族大学。

 三、第一次考生信息摸排

 (一)受疫情影响,2023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仅完成了考生基本信息的采集,现场确认和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尚未完成,为保障考生健康安全,艺术统考考生考前不再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考试结束后由各地另行通知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时间。

 (二)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组考工作,保障考生应考尽考,所有参加艺术统考考生务必于2022年12月17日8:00- 18:00登录“甘肃教育考试易考通”微信小程序(以下简称“易考通”)进行打卡,主要作用是:考生核对本人信息,确保应考信息准确无误;加强考生健康状况、地理位置摸查,便于研究制定组考防疫方案,优化调整组考防疫措施,指导精准分类管理,稳妥做好考试组织工作;加强考生资格审查。

 (三)考生在第一次登录“易考通”时将抓拍本人头像照片,并通过人脸识别技术与权威库进行比对,比对通过后,抓拍的头像照片将作为考试准考证照片使用。在考后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时,将再次逐一核查对比,确保“人照一致”。对资格、高考移民、冒名顶替、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将取消考试成绩和高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本人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2月8日

高考移民

甘肃户籍参加辽宁二本预科报考需要符合辽宁省《异地高考方案》规定:凡在辽宁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在辽宁省报名参加高考。参考第二条第二款。

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

辽宁省教育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12〕46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我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以下称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以下

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重要性

随迁子女是指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的子女。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促进教

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有利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

会,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的原则,在我省教育资源可承载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积极稳妥地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

试工作。

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具体办法

(一)随迁子女参加中考。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具体报名、审核、录取办法及条件由各设区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

(二)随迁子女参加高考。

《实施方案》所称在辽宁省参加高考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辽宁省户籍在辽宁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实施方案》规定,凡在辽宁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在辽宁省报名参加高考。

1.流入我省的随迁子女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以上连续就学记录的,同时提供家长《就业失业登记证》、居住证和高中段学籍证明,即可在我省参加高考。具体报名、审核、录取办法由省招生委员会确定。

2.流出我省的随迁子女无法在流入地参加高考需回我省参加考试的,可按我省有关规定报名参加高考。

3.流入我省的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后,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的招生录取待遇。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发展改革部门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

展规划。教育部门要做好学生的学籍注册及管理工作,省、市、县招生考试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辖区

派出所要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居住等相关信息。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信息。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

积极导向作用,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公开透明地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将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落实到位。要加强对

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确保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防止假借随迁子女名义空挂学籍、“高考移民”等舞弊现象,禁止

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发生。

高考移民?怎样才能去外省高考

高考移民,是中国大陆地区所有的一种独特的移民群体。其产生与中国高考的地区间差异以及户籍制度等有关。随着入户制度的松动,这种现象在1990年代开始出现。高中移民是当前各地高考录取比例差距较大状况下的一种无奈之举,其实质是以金钱来购买分数。

它对高考的地区性不公平提出了挑战,但同时却又加剧了教育的阶层不平等。

产生背景

1977年,中国大陆地区恢复了高考制度。由于教育资源的相对短缺,导致“千军万马争过独木桥”的现象愈演愈烈。由于中国大陆各省市之间在经济上发展的不均衡,导致了各地教育质量也参差不齐。因此中国的高考虽然采取了全国统一命题(个别地区一直实行单独命题,近年这种趋势有所扩大),但是并未采取统一评分,更重要的,并未在全国规定划一的招生名额,而是实行省内统一招生政策。这种政策带来的后果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重点城市的优势——北京、天津、上海等大城市在招生名额上占有较大的优势,例如清华大学多年来在北京地区的招生人数超过了苏、皖、鄂、川四省的总和。而这四省的人口总数超过了北京地区人口的20倍。由于直辖市在中等教育资源上已占有相对的优势,加之国家重点大学对于这两地的招生政策有所倾斜,使得这些地区的学生更容易入读著名的高等院校。2005年全国高考招生报名人数总计867万,比去年增加144万,预计录取率55%。但北京、天津、海南等地预计录取率超过70%,而广西、贵州等地却只有44%,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南风窗》报道边远地区的优势——出于优惠照顾特区及民族地区的考虑,中等教育资源匮乏的海南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也拥有了相对较高的招生名额;另外一些边远地区虽然没有较多的招生名额,但与当地的人口相对比,这些地区的高考录取率远远高于内地人口大省。并且由于这些地区中学教育水平不高,当地考生普遍考分偏低,因此来自中等发达省份的学生便在高考中有了相对优势,更容易导致纯粹的高考移民。

移民形态

针对上述两种不同的地区特征,中国的考生采取了不同的移民策略,可以概括为“高考移民”和“高中移民”两种。这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在高考录取分数线较低的地方参加高考,增加自身被好学校录取的可能性。移民流出地多为人口众多的内地省份,如山东、四川、湖南、湖北等地。

高考移民——高考移民的特点是“西进南下”,中部省份的高三学生流向新疆、宁夏、甘肃、海南等地。这类移民属于个人行为,各地都相继出台政策予以禁止。高考移民多发生在高三阶段,学生通过投亲奔友等方式,将户口迁移到流入地,在形式上成为当地考生。然后凭借着出生地较高的考试成绩取得对当地学生的优势。高中移民——这类移民的特点是“东闯”,通常是其他身份的高一学生或者初中生进入天津和上海等地的高中入读(由于北京的户口政策很严格,因此流入难度很大)。这类移民带有一定的合法色彩,天津、上海等地的教育主管部门相继出台政策,允许本地高中招收外省市学生,给高中移民合理的存在理由。高中移民通过中学招生考试,通常也需要交纳一笔不菲的借读费用,先办理临时户口,在直辖市的高水平高中学习并参加高考。 据海南省教育部门统计,除北京、上海、西藏外,全国其它省(市、区)在向海南省进行“高考移民”,尤以河南、湖北、江西、湖南、安徽、河北、内蒙古、浙江、山东九省份为最。上述9省份今年有9600多名应试考生来到海南省参加高考,其中河南省3500多人,湖北省1500多人,江西1100余人,湖南1000余人。也就是每5个海南考生中就有一个是“高考移民”。

新闻动态

2005年6月24日,海南省高考成绩揭晓,但是对理科状元却没有出现任何报道(2002年,由于海南省的文科状元是来自湖南省的一名“高考移民”,也遭遇了这种状况),7月14日,海南省考试局新闻发言人王素英证实,海口市海天学校包括李洋在内的28名考生都被取消报考本科第一批的资格。李洋原籍湖北仙桃,以897分的成绩列今年海南省理科高考的第一名,由于他在海南高中阶段就读未满两年(仅差一个月),违反了《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暂行规定》,不符合报考本科第一批院校的要求。这一事件的发生使得高考移民现象再次成为人们关注和议论的热门话题。

各方评价

高考移民实质上反映了中国大陆各地经济、教育水平的差距,同时也是对国家实行歧视性的地域差别待遇的一种适应性策略。一方面,能够办理高考移民的学生家庭往往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而流入地学校也通过招收高考移民学生增加财政收入。另一方面,原本为了照顾经济落后地区学生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作用,由于中学教育的差异带来的不平等在进一步扩大。因此,许多人在抨击高考移民的同时,也开始对其产生的背景“高考分省招生”政策产生反思和批判。

目前对于高考移民,各省都纷纷采取了越来越严格的高考招生政策。这往往导致移民的学生反而失去了报考重点院校的资格。

我女儿户籍在甘肃,现在西安上初二,参加中考在西安还是回甘肃

有的地区有异地高考政策,假设户籍所在地A,可以在B上学,在B至少需要有高中三年的学籍,高中会考成绩,父母在B的缴纳税款证明。

如果需要在其他地方进行高考,那么就需要提前做准备,而不是已经高三才想做一些铺垫。

可以的话尽量在初中以后就找想要高考地方的亲戚或者熟人,让把户籍转到其名下,然后在当地报正规的高中,以获取学籍。

同时这些年国家对异地高考越来越放的开了,可以选择一些可以进行异地高考的地区参加高考,而不是钻法律的漏洞。

高考移民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它的产生既有教育的内部原因,也有教育的外部原因。从教育内部来看,主要是我国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等问题所产生的矛盾在高考中的一种集中反映或者说集中体现。这种现象是部分考生为了达到上大学或者上好大学的目的,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和途径,向录取分数线比较低、录取率比较高的省份流动。从教育外部情况来看,主要是个别省份的户籍、学籍制度管理不严,给有些人有了可乘之机。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高考移民

2021年甘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回原籍参加中考只需要学生学籍证明即可,不需要其他条件,而在西安需要符合陕西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规定。参考文件二、实施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

为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公安

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4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教育权益均等化方向,稳妥解决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问题。

(二)立足基本省情,充分考虑高等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紧张现状,按照既要保护陕西籍考生正当权益,又要兼顾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权益的思路,统筹兼顾,平稳过渡,和谐有序。

二、实施方案

方案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随迁子女在陕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及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第二部分为随迁子女在陕接受高级中等教育后,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阶段。

从2014年起,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持陕西省居住证1年以上,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1年),随迁子女本人持有陕西省初

中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可在符合我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在其毕业初中所在县(区)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根据考试成绩,考生可选

择升入普通高中、高职5年制大专、中专或职业高中。

(二)普通高校招生阶段。

从2016年起,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随迁子女本人高中阶段在陕

连续学籍满3年,参加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持有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可在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在其高中

毕业学校所在县(区)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

2016年之前,继续执行考生本人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连续学籍及户籍均在陕满3年的规定。

此前发布的有关文件与本文件规定不符的,以本文件为准。

三、密切配合,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省招生委员会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配合,并根据方案内容,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把方案规定的资格审查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一)教育部门要依据在陕参加中考和高考的随迁子女人数,合理调配资源,做好招生计划编制、考生报名组织、考试实施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同时安排各级

教育行政部门共同配合,广泛宣传解读随迁子女在陕参加中考、高考政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切实加强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管理,严厉打击伪造、虚挂学籍等违规造

假行为,严格审查考生学籍和报考资格,有效防堵“高考移民”。

(二)发展改革部门要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着力提升我省城市资源承载能力。

(三)公安部门要认真落实《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督促各级公安机关加强对流动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详细办

法,把审核外省籍来陕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是否具有稳定居住条件的任务落到实处,并提供给各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作为升学考试资格审查的依据。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配合招生考试部门做好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制定相关办法,准确提供外省籍来陕务工人员参保缴费情况,并提供给招生考试管理部门作为升学考试资格审查的依据。

我现在在乌鲁木齐上高二,但我的户口在甘肃,高考要回去考吗?可学籍是在乌鲁木齐,怎么办?

#高考# 导语 从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甘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为方便考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2021年在我省招生的公安院校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中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5.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参加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户籍在甘肃省;

 7.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8.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二)报考资格审核和生源地认定

 省公安厅政治部会同省教育考试院从严开展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严防发生错审、漏审和高考移民、冒名顶替等问题。同时,组织认定考生的生源地,生源地为考生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三)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要求

 公安院校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和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政治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有关要求和制式表格见附件1。政治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得录取。

 二、招生程序

 (一)招生计划

 2021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公安专业在我省招生,招生计划见附件2。

 经审定公布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计划,必须严格执行,严禁擅自调整,严禁超计划招生。未完成的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二)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工作安排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前组织实施。有意向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科层次的考生务于6月11日至6月24日、专科层次的考生务于6月25日至7月25日从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或甘肃省公安厅网站下载并填写《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见附件1,双面打印,以下简称《政治考察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治考察。各派出所要严格按照《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内容和要求,通过网上核查、档案审查、走访调查、委托调查等方式,开展政治考察工作,综合分析研究后做出考察意见,由政治考察实施人员、派出所负责人在《政治考察表》上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县级公安机关根据派出所政治考察意见做出审核意见,审核人员和负责人在《政治考察表》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后交考生本人,考生不得私自拆封《政治考察表》。考生在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时将封装完好的《政治考察表》交现场工作人员。未递交《政治考察表》或《政治考察表》填写不规范及考察不合格考生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三)志愿填报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志愿填报一律安排在第一次志愿填报时进行,即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采取“1+1”顺序志愿模式,即考生填报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本科院校在提前批A段填报志愿,高职(专科)院校在高职(专科)批次P段填报志愿。对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将公开征集志愿,征集1次,仍采用“1+1”顺序志愿模式,征集志愿范围仅限于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等均合格的考生,征集志愿的时间详见《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甘教考高〔2021〕23号)。

 填报志愿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1:3的比例,向省公安厅提供本省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的普通志愿和农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甘肃户籍考生名单。

 (四)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2021年我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魏家庄校区(109国道皋兰县附近)进行,其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于6月25日至28日进行;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甘肃警察职业学院于7月26日至30日进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或政治考察结论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持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面试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检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正反页打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能评测表》和密封完好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未按时参加的考生,按自愿放弃志愿处理。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安排详见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五)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考生名单的报送

 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论合格考生由省公安厅通过门户网站(http//:gat.gansu.gov.cn/)及时向社会公布。普通本科公安院校的合格考生名单于7月5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职(专科)公安院校合格考生名单于8月6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合格考生名单报送要求:纸质名单须加盖单位公章,数据库包括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合格标志等字段(格式见附件3)。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录取考生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材料,应在学生录取后1个月内送相关公安院校存入学生档案。

 (六)录取

 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除外)公安专业的考生,投档成绩需达到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铁道警察学院本科公安专业和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投档成绩需达到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的考生,成绩需达到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在考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的基础上,按120%以内的比例投档,择优录取。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科招生统一安排在提前批A段录取,高职(专科)招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P段录取。公安院校中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甘肃省2021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1〕6号)执行。

 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录取工作按照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相关文件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

 公安院校招生工作是公安专业人才培养的首要环节,提高公安院校生源质量是保证公安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公安部人事训练局负责全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统筹指导,以及部属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管理监督。省公安厅按照公安部、教育部的部署要求,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会同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以及派驻纪检监察、警务督察等相关部门和有关公安院校组建工作专班,全面负责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在甘肃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招生宣传

 各地招委会和公安机关、公安院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和方式,积极主动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策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在就业入警方面的政策优势,进一步扩大公安院校的影响力,鼓励广大考生积极踊跃报考,不断提升公安院校的生源质量。

 (三)完善监督机制

 省公安厅政治部要组织指导公安院校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贯彻执行招生回避制度,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着力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聚焦问题线索,严肃执纪问责,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者因工作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从严从重从速查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和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监督责任。

 (四)落实疫情防控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考生需申领当天“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甘肃省公安厅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附件

 1.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

 体能测评有关要求与制式表格

 2.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甘肃省招生计划

 3.2021年甘肃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合格考生数据库结构(略)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公安厅

 2021年6月21日

 附件1

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居住地所在县(区)招生办报名。

5.除符合教育部规定外,考生还须符合我省对户籍、学籍等报名条件的要求,具体见《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甘招委发[2008]40号)。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者;

6.非随父母或抚养人工作调动,以升学为目的将户口迁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

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

(二)考生的户籍、学籍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考生父母及本人均为我省的常住户籍(户籍从未办理过外省迁移手续);

2、考生父母一方为军队集体户籍或复员、转业军人户籍已迁入我省,考生本人户籍在我省;

3、考生作为被收养人户籍已迁入收养人名下,被收养考生持有民政部门正式办理的《收养登记证》,在我省高中就读并取得正式学籍;

4、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动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员和正式职工,父亲或母亲及子女户籍已迁入我省,在我省取得高中正式学籍;

5、外省来甘投资者及个体劳动者等,本人及子女户籍在我省三年以上,其子女高中阶段连续在我省就读三年,取得我省完整的高中学籍档案;

6、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和港、澳、台籍人员,凭省公安厅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和相关材料,在居住地参加报名。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者。

4、非随父母或抚养人工作调动,以升学为目的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

(五)除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外,其他考生必须到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公室参加高考报名。在外省(区、市)或本省范围内跨地区借读或补习的应、往届毕业生,一律回户口所在地的所在县(区)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报名手续,不得跨县(区)报名或两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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