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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录取原则_江苏高考大学录取原则

tamoadmin 2024-07-23 人已围观

简介1.江苏省各大学录取分数线2.江苏高考各大学投档线3.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4.江苏省高考一本分数线5.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人数录取规则1、西华大学由于学校未公布2020年录取分数线,江苏省西南大学2019年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43分,为高校专项中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最低分数线。2019年,江苏省考生必须完成B+和B,并通过4C1。在同等条件下,成绩优秀者优先考

1.江苏省各大学录取分数线

2.江苏高考各大学投档线

3.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4.江苏省高考一本分数线

5.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江苏省录取原则_江苏高考大学录取原则

1、西华大学

由于学校未公布2020年录取分数线,江苏省西南大学2019年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43分,为高校专项中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最低分数线。

2019年,江苏省考生必须完成B+和B,并通过4C1。在同等条件下,成绩优秀者优先考虑。

2、吉首大学

据吉首大学2019年统计,江苏省科技专业学生最低分为338分,文史专业学生最低分为328分。

江苏省考生将按照“先成绩后成绩”的原则分配专业。所选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BC,必修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4C1。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招生,按省(市、区)档案规定,择优录取。

3、泰山学院

根据该校2019年录取分数线,江苏省化学医药专业最低分数线为324分,数学专业最低分数线为325分,英语专业(含师范生)最低分数线为320分。

专业录取原则:对报考人员入档后,在专业分配中按照“专业志愿者优先级”(即“专业志愿者”)的原则,先由第一个专业志愿者录取,未满专业再由第二个专业志愿者录取,依此类而定。

如果一个候选人不符合要求的主要和符合调整专业,他/她应转移到主要的招生尚未完成的指相关科目的分数在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体育测试;不服从专业调整者,将不予立案。

4、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根据江苏省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19年录取情况,数学和应用数学最高成绩为322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最高成绩为314分,外语文学最高成绩为301分。

对实行高考的省(市、区)考生选修课,按照原省学生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学院在江苏省学术水平考试中获得4C;在上海,考生不局限于考试科目。

5、云南财经大学

根据学校公布的2020年江苏省得分,税务科学与工程得分最高,为351分,文学与历史得分最高,为340分。资产评估的最高分是理工科350分,文学和历史最高分是文学和历史338分。理工科的最高分是352分,文学和历史的最高分是338分。

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档案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不存在专业水平差异。填报相同成绩,反过来比较高考总分(不含加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文、理)等科目的成绩,以单项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参考资料:

西华大学--西南大学历年普通专业分省录取分数线

参考资料:

西华大学--西南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参考资料:

吉首大学--吉首大学2019年省外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情况统计表

参考资料:

吉首大学--吉首大学2019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

参考资料:

泰山学院--泰山学院2019年分省分专业录取分数线

参考资料:

泰山学院--2019年泰山学院招生简章

参考资料: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历年分数

参考资料: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参考资料:

云南财经大学--历年分数查询

参考资料:

云南财经大学--云南财经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江苏省各大学录取分数线

江苏高考顺序如下:

7日先考语文、后考数学、8日先考物理/历史、后考外语。9日上午先考化学、后考地理;下午先考思想政治、后考生物。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6月7日:9:00-11:30语文;15:00-17:00数学;

2、6月8日:9:00-10:15物理/历史;15:00-17:00外语;

3、6月9日:8:30-9:45化学,11:00-12:15地理,14:30-15:45思想政治,17:00-18:15生物;

江苏的高考录取批次先后顺序一般为:

1、本科一批:按照高考成绩排名,学生可以报考“一本”高校和部分“二本”高校,录取的是分数线以上的考生。

2、本科二批:按照高考成绩排名,学生可以报考普通本科高校的“二本”和部分“三本”高校,录取的是分数线以上的考生。

3、本科三批:按照高考成绩排名,学生可以报考普通本科高校的“三本”和部分高职院校,录取的是分数线以上的考生。

4、专科批:按照高考成绩排名,学生可以报考高职和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是分数线以上的考生。

拓展知识--高考:

高考是中国大陆的一场全国性高等教育入学考试,通常在每年6月份举行,是考生进入大学的重要门槛。它是按照国家统一的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命题,考察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以及其他具体科目的基础知识和能力。

高考成绩直接决定着考生是否可以考入本科大学,同时也是评价高中教育和衡量学生学业成就的重要标志之一。近年来,高考已经逐渐走向多元化,除了传统的文、理科,还有艺术类、体育类、综合素质类等多种类型。

江苏高考各大学投档线

江苏各大学高考分数线一览表如下:

南京大学(637分)、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619分)东南大学(617分)、南京农业大学(581分)、中国药科大学578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574分)/河海大学(571分)、陆军工程大学南京理工大学571分)、苏州太学(564分)。

拓展知识:

高考录取分数线,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分数线。该分数线,每年高考结束后,由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统计后公布。

高考录取分数线分为本科线,专科线。各学校根据自身的投档人数和招生人数划定本校最低录取分数线。

各校的投档人数是根据各校在本省录取人数的1.2倍投档,投档以后学校招生办从这1.2倍中以分数和志愿为主,参考学生档案中的其他信息,按内人数录取,其录取的学生中最低分就是该校的录取线。

录取线的全称是普通高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指省级招生部门根据当地全体考生当年高考成绩水平和国家下达的招生生源,相应确定的一个录取新生的最低成绩(总分)标准。

2022江苏各校投档线如下:

江苏2022各大学录取分数线南航是576分(文科全省位次是4079名),苏州大学最低分是554分(文科全省位次是9867名,中外合办),南京农业大学最低分数线是569分(文科全省位次是5607名)。

江苏2022高考本一批次投档线江苏、2022、物理类、本科批、429分。江苏2022、物理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516分。江苏、2022、物理类、艺术类(本科)-编导、400分。江苏、2022、物理类、体育类(本科)、385分。

江苏高考提前批分数线2022江苏省2022年高考提前批投档线公布!清华633分,北大632分。高考的提前批次是指比普通批次要早,一般高考结束以后,提前批次就开始报名,如果提前批报了没被录取不会影响其他批次的填报录取。

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江苏高考各大学投档线介绍如下:

普通类本科历史等科目类474分,物理等科目类448分。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527分、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512分,用于军事院校以及强基、高校专项、地方专项、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

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消息,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一阶段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逐分段统计表出炉。

统计表显示,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650分及以上的有163人,630分及以上有899人,600分及以上有4244人,570及以上有11293人。普通类(物理等科目类)680分及以上有375人,670分及以上有1162人,630分及以上有13586人,610分及以上有25495人,600分及以上有32621人。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Nationwide Unified Examination for Admissions to General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简称“高考”,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教育部要求各省(区、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

参加考试的对象一般是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招生分理工农医(含体育)、文史(含外语和艺术)两大类。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生章程和扩招,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方式:

高考的录取方式多数用网上录取,对考生的录取是根据考生的分数及所填报的志愿来进行的。如今所用的志愿填报方式,将全国的大学分为若干批次。

主要有“提前批”(军事类院校)、“第一批”(一本大学,包括全国重点大学、普通1本大学)“第二批”(普通2本大学:包括,公办二本、民办二本)、“第三批”(3本,主要包括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第四批”(高职高专学校,即专科)。

此外,还有许多高校进行自主招生,但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渣纤绩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江苏省高考一本分数线

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全称: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第六条 学院代码:13292。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独立学院。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第九条 办学地点:义乌校区(浙江省义乌市大学路8号),下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68号)。

第十条 就学地点:2020年浙江省专升本录取新生在下沙校区就读,其余新生在义乌校区就读。

第十一条 学院简介: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和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设立,2004年经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是一所特色鲜明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院现有1个浙江省一流学科、1个浙江省重点建设学科、1个浙江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3个省新兴特色专业、1门国家在线精品课程和3门浙江省精品课程。 近三年,学生在“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等学科竞赛中获省级以上奖项245项,其中国家级奖项25项,省级奖项220项。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均处于浙江省独立学院前列,在浙江省教育评估院首次开展的2012届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调查中,位居全省独立学院第一,2017届和2018届分别位居全省独立学院第三和第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院委托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院招生政策,并对重要事宜作出决策。

第十三条 学院委托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 中国计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院面向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不限,学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七条 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具体方式

(一)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原则上按招生数100%的比例调档,其他省份原则上按不高于招生数的110%比例调档。若生源不足,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补调档。

(二)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学院2020年部分专业按照大类招生,大类招生中所含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

(四)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考生,按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尊重考生专业志愿选择,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浙江省、上海市、天津市、山东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原则上按照“招生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五)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进档后在专业录取时按高考原始分进行投档,当加分考生的高考原始分与其他考生的高考原始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对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参考排序分按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并结合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科成绩等,择优录取。

(六)单科要求:学院将综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报考金融工程专业的考生,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上述单科成绩以总分150分标准计算并视高考试卷难度和整体水平以及生源情况,可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微调。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含新高考改革省省份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在该省最低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包括平行志愿)报考我院者,保证其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中(考生必须在录取之前与学院联系,并出具获奖证书或比赛原始成绩)。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

2.高中阶段获得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体育项目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3.参加清华大学艺术特长生测试活动、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取得艺术成绩80分(含)以上;或参加上海交通大学艺术特长专项测试获得复试准考证;或参加浙江大学艺术特长专项考核获得艺术特长生协议书。

第二十条 学院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院在浙江省的全日制专升本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未请或请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院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主管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组成,学分学费每学年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按所修学分结算,毕业前进行学分汇总清算。新生入学时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统一按照大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费用,分专业后分别按所学专业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学生住宿费标准按浙江省人民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入住由学院统一安排。

如遇浙江省人民有关部门调整相关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为鼓励学生学习积极上进,学院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奖助金制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

(一)咨询电话:0571-86836066

(二)传真号码:0571-86836014

(三)E-mail:zsb@cjlu.edu.cn

(四)通讯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18

(五)院校网址:://xdkj.cjlu.edu.cn

招生网址:://zs.cjlu.edu.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院原公布的有关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江苏省高考一本分数线471分。

一般来讲,一本大学的录取线叫重点线;二本大学的录取线叫二本线;三本大学的录取线叫三本线或本科线;高职大专的录取线叫大专线。简单地说,本科线就是三本录取线。每年、每个省的本科线各不相同,会根据当年的招生和报考人数以及当年的高考试题难易程度来决定。

第一批录取院校,主要是全国重点大学,还有部分经批准的院校,如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外交学院、西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北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收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院校(专业),以及各省所属的师范院校。

分批线:

第二批录取院校主要是一般本科院校,因此划定的控制分数线又叫本科线,本科线一般按略多于招生数来确定,其计算办法是包括第一批的余数在内从第一批控制分数线往下测,

直到人数比第二批招生数有一定余量时,这个分数就是控制分数线。总的原则是同样要考虑到不同科类志愿的兼报等因素。

第三批录取院校主要是专科院校,本科院校的专科类专业以及专科类高职专业。其录取分数控制线就是前面提到的录取的底线,也叫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 苏州科技大学 天平学院,中文简称“苏科大天平”;英文名称为Tianping College of Suzhou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英文简称“TPSUST”。

学校代码:13985 (国标)

上级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

学校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55号。

招生类别:普通高考生(含艺术考生)。

第三条颁发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 苏州科技大学 天平学院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 苏州科技大学 天平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苏州科技大学 天平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苏州科技大学 天平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确定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招生政策、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决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招生具体事项。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 招生、报名条件及录取原则

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依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学校年度招生规模及分省分专业招生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本科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招生总数的0.5%。预留经学校研究确定后使用,主要用于调节生源的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第十条报名条件

1.凡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

4.报考我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基础扎实、英语成绩良好。

5.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艺术类专业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得超过三门;普通类专业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CC。

6.江苏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和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要求,上海、浙江、山东等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第十一条录取原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

2.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我校招生实行按志愿录取。若批次投档完成生源不足,剩余公开征集,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调整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4.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执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高考加分项目分值。

5.江苏省正常本二批次进档考生选修测试科目等级加分政策:选修测试科目等级组合为A+A+者在其投档成绩上加4分、A+A者加3分、AA者加2分、A+B+者加1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以下简称排序分)参与专业录取排序。

6.普通类专业录取方法

⑴江苏:对进档考生按排序分进行排序,排序分相同按投档分排序,再相同按等级排序,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A+C、AC、B+C、BC、CC。若仍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⑵外省:①浙江等按“专业”投档的省份,按照实际投档到各专业的考生数直接予以录取;②上海等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份,按实际投档进专业组内的考生数进行录取,同一专业组内用“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学校将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调剂录取,调剂范围仅限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包含“物理”、“化学”和“生物”三者之一的院校科目组,若出现同分同志愿情况,均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其他院校科目组若出现同分同志愿情况,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以上两类科目组若再出现相同情况,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③其他省份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若分数志愿均相同,理工类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

7.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音乐类:按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各项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要求,以专业成绩排序,根据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相同则以文化分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

(2)美术类:用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各项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要求,以专业成绩(省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所得综合分排序,根据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相同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若所在省投档时已将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按比例折算为综合分,则以折算后的综合分排序。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复查。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经查实有弄虚作、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第十三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江苏省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及生源地助学、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专题网提供我校招生、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招生专题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六条****

学校网址:://tpxy.usts.edu.cn

招生网址:://tpxy.usts.edu.cn/zs

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55号

邮政编码:215009

联系电话:0512-68080113 68088778

传真电话:0512-68088778

电子邮箱:tpzsb@mail.usts.edu.cn

微信公众号:苏科大天平招生

纪委、监察处电话:0512-69379060

第十七条 苏州科技大学 天平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 苏州科技大学 天平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本章程通过我校招生专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我校原政策、规定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 苏州科技大学 天平学院。

苏州科技大学 天平学院

二○二○年六月

文章标签: # 招生 # 录取 # 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