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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陕西高考分数线-1990年陕西高考

tamoadmin 2024-08-06 人已围观

简介1.陕西中医药大学考研分数线2.陕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分数线3.陕西中医药大学是几本4.陕西省关于退伍军人优惠政策有哪些?陕西中医药大学考研分数线院校专业:陕西中医药大学的前身是 1952年创建于西安的西北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升格为陕西中医学院,1961年迁至古都咸阳,是陕西唯一一所培养高素质中医药人才的普通高等院校,是18年中央56号文件确定的全国8所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之一,18年招收培养硕士

1.陕西中医药大学考研分数线

2.陕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分数线

3.陕西中医药大学是几本

4.陕西省关于退伍军人优惠政策有哪些?

陕西中医药大学考研分数线

1990陕西高考分数线-1990年陕西高考

院校专业:

陕西中医药大学的前身是 1952年创建于西安的西北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升格为陕西中医学院,1961年迁至古都咸阳,是陕西唯一一所培养高素质中医药人才的普通高等院校,是18年中央56号文件确定的全国8所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之一,18年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首批有条件接收国外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高等院校,2015年更名为陕西中医药大学。经过69年的建设和发展,陕西中医药大学已成为一所以中医药专业为主体,中西医并重,医、理、工、文、管多学科专业相互支撑、交叉融合的医科类院校。,一、基本情况,学校现有南北两个校区。新校区位于沣河之畔的西咸新区,总占地面积 796675.3平方米。现有各类在校生近1.5万名,设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下设中医系、中西医临床医学系)、第二临床医学院(下设临床医学系)、药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人文管理学院、外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等14个教学单位和儿科学院、妇幼保健学院等2个医教协同共建单位,4所直属附属医院、3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以及陕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和陕西医史博物馆。,二、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员工 500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有专任教师1103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613人;有硕士研究生导师600余名、兼职博士生导师43名、博士后导师8名;分别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及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成都、黑龙江、浙江、辽宁等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现有国医大师、国家“万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全国优秀教师、国家中医药教学名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特岗学者、国家青年岐黄学者8人,有享受院特殊津贴专家、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23人,国家级、省级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指导教师59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陕西省名老中医、名中医49人,陕西省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先进个人)23人,陕西省“三秦学者”、“特支”等省级人才21人,陕西省优秀教学团队10个,陕西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特支”三秦学者创新团队5个,形成了一支敬业精神强、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三、人才培养,近 70年来,学校坚持立足陕西、面向西北、辐射全国、开拓海外,为国家培育了10余万名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现开设27个本科专业,已形成了以中医药为核心,医、理、工、文、管等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现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临床医学、药学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中医、中药学、护理、公共卫生、应用心理、汉语国际教育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具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截至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5546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388人,本科生13078人,留学生80人。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5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教育部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改革试点项目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2个,建有国家精品在线课程2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省级一流课程6门、省级精品共享课程共20门,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5项。近五年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1项,其中国家级二等奖1项、省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5项。,四、科学研究,学校注重科技创新,打造一流学科平台,取得了丰硕成果。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国家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国家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第二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对象。拥有 3个国家中医药科研实验室、5个陕西省重点实验室、4个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陕西省临床研究中心与分中心、2个陕西省重点研究室、13个陕西省中医药科研二级实验室、陕西省免疫炎症相关疾病中医药防治国际联合研究中心、陕西中医诊疗技术装备研发协同创新中心、陕西省创新药物研究中心、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一带一路”中医药健康发展研究中心、陕西省级“双导师制”科技创新创业中心、陕西省中药产业研究院、陕西省中医药真实世界临床研究中心、陕西省公众科学素质与中医药学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咸阳市中药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国医大师研究院、整合医学研究院等科研平台,建立了完善的医药科技创新体系。近五年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行业重大专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陕西省重大科技专项等科研项目700余项,获国家科级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43项。学校主办的《陕西中医药大学学报》、《现代中医药》系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陕西省优秀期刊。,五、医疗服务,学校有 4所直属附属医院。其中附属医院医院占地156亩,开放床位2200张,是西北地区建立最早的一所中医特色突出,综合实力雄厚,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产业、文化为一体的国家首批甲等中医医院,也是国家“七五”期间重点建设的七所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之一;是国家首批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建设单位、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国家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基地、国家中西医结合传染病临床基地、国家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陕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医脑病临床研究中心、陕西省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基地。第二附属医院医院占地350亩,开放床位2000张,是西北地区首家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陕西省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现有国家临床重点学科和专科建设项目28个,其中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类别)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重点专科3个、重点学科2个,陕西省中医药重点专科9个、重点学科2个,咸阳市重点专科9个。2019年获批陕西省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与转诊中心和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附属咸阳市中心医院和附属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均为甲等综合医院,两院拥有床位共3100余张,医院医教研实力雄厚,是临床医学专业重要的培养基地。,六、科技产业,学校充分发挥中医药产学研优势,积极推进协同创新,主动融入区域经济建设,服务大健康产业,先后与咸阳市、渭南市、杨凌示范区、铜川市、宝鸡市、商洛市、旬邑、子洲、佳县、柞水、镇巴、洛南等二十余市县建立了政产学研合作关系,与步长制药等著名医药企业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作为技术总依托单位承担第四次全国中药普查项目,对全省 108个县市区的中药进行了全面调查,摸清了中药的家底,为我省发展中医药产业提供了决策依据;指导建立了20多个以“秦药”为特色的中药材示范种植基地,对促进山区经济发展、助力精准脱贫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由学校研发、下属制药厂生产的固肠止泻丸、咽炎清丸、金砂五淋丸、消炎退热合剂、天麻眩晕宁合剂、通脉口服液、益视口服液等系列中成药畅销全国,具有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七、对外交流,学校是我国最早开展对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地区学生进行中医药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有教育部 “中国奖学金”和陕西省人民“三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先后同美国、加拿大、韩国、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日本、马来西亚、澳大利亚、新西兰、波兰等国家和台湾、香港等地区的高校建立校际合作交流关系,为世界各地30多个国家和地区培养了3000多名中医药人才。近年来,学校充分发挥地缘和人文优势,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积极投身“一带一路”中医药传播事业,先后获批国家级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国家丝绸之路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陕西)”“中国-瑞士中医药中心(日内瓦)”,在俄罗斯、瑞士、罗马尼亚、赞比亚成立了中医药医疗中心,设立了丝绸之路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英国工作站,进一步拓宽我校对外交流渠道,提升了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八、校园文化,学校秉承 “精诚仁朴”校训,坚持“文化铸校”战略,积极传承延安精神、弘扬邵小利英烈风范、发挥国医大师楷模作用、弘扬伟大抗疫精神等独具特色、润物无声的文化育人模式。积极发挥文化传承创新职能,以传承中医药知识、弘扬中医药文化为己任,以创建全国文明校园为抓手,加大特色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为学生成长成才搭建了广阔的舞台。对内对外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建成“四微十三端”新媒体矩阵格局,新媒体传播力、影响力连续多年位居全国中医药院校第一名、全省高校前列。学校社会实践服务队多次获评陕西省大中专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多次荣获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优秀奖、陕西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及陕西省高校共青团工作“校园文化建设优秀单位”。

其他信息:

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陕西中医药大学的中医学被评为C,中药学被评为C,中西医结合被评为C-。这里需要强调说明的是:2017年时教育部举办的这个第四轮学科评估榜单中,不少大学的学科连评级的资格都没有。所以陕西中医药大学能取得这样的成绩,确实算是非常不错了。 陕西中医药大学多年就业率一直保持88%左右、考研升学率22%,情况一直是比较好的! 2020年以来由于受疫情的影响就业率出现较大下降(2019届陕西中医药大学本科就业率为87.03%,研究生就业率为90.82%;2020届陕西中医药大学本科就业率为68.57%,硕士就业率为79.86%) 2021届陕西中医药大学毕业生就业率又出现了较大幅度回升(202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为78.88%,硕士研究生总体毕业去向落实率为88.75%),这些都是就业向好回暖的好兆头,陕西中医药大学值得广大考生期待和报考!

陕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分数线

1、陕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分数线:

2、学校简介

陕西中医药大学的前身是1952年创建于西安的西北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升格为陕西中医学院,1961年迁至古都咸阳,是陕西唯一一所培养高级中医药人才的普通高等院校,是18年中央56号文件确定的全国8所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之一,18年开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

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授权单位,199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首批有条件接收国外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高等院校。

2015年更名为陕西中医药大学。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陕西中医药大学已成为一所以中医药专业为主体,医、理、工、文、管多学科专业相互支撑、交叉融合的医学类院校。

陕西中医药大学是几本

根据掌上高考查询得知,陕西中医药大学是一本。

陕西中医药大学是陕西省人民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国家“‘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建设高校,国家“一流专业”和陕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陕西中医药大学的前身是1952年创建于西安的西北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升格为陕西中医学院,1961年迁至古都咸阳,是陕西唯一一所培养高素质中医药人才的普通高等院校,是18年中央56号文件确定的全国8所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之一,18年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首批有条件接收国外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高等院校,2015年更名为陕西中医药大学。2019年确定为陕西省一本招生单位。

陕西省关于退伍军人优惠政策有哪些?

经查询陕西省《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得知,退伍军人优惠政策如下

第八条退伍义务兵原是农业户口的,按下列规定安置:

(一)对确无住房或严重缺房而自建和靠集体帮助又确有困难的,由当地人民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和经费帮助解决住房问题。

(二)对军地两用人才,要本着热情帮助,积极推荐,立足当地,不包分配的原则开发使用。

(三)各用人单位向农村招工时,应优先录用超期服役、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和女性退伍义务兵,在录用年龄规定上可根据其军龄相应放宽。

(四)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下同)以上和获得中央、大军区批准授予的荣誉称号并授有一、二级英雄模范奖章的退伍义务兵,其立功奖章、立功受奖证书、奖励登记表、立功受奖通知书的立功喜报等证件齐全,由县一级安置部门审查,报地、市安置部门批准后,可予安排工作,退伍后补办立功证明手续的,一律无效。

(五)个别军龄满六年,超期服役期间批准结婚且配偶为城镇全民、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或本人在十二岁以前失去父母的现实表现好的退伍义务兵,由县一级安置领导小组审查,报地、市安置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予安排工作。

第九条原是非农业户口,符合安排工作规定的退伍义务兵,服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和按生产、工作需要中安置相结合的办法安排工作。

(一)每年退伍义务兵的安置由省委员会、劳动厅和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根据需要在城镇安置工作的退伍义务兵的数量,结合各地区,各行为安置的可能,分地区,按系统编制下达接收安置。各地、市、县和各有关部门必须按完成安置任务。在省安置未下达前,凡按规定应在地、市、县属单位安置工作的,可以无安置,待省下达后统一结算。

(二)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应尽可能发挥专长,照顾志愿。

(三)符合本《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妥善安置;属于第二条第三项作提前退役处理的(过失犯罪除外),和服满现役但因在部队或退出现役待分配期间犯罪被判处徒刑的退伍义务兵,由安置部门接收后,介绍到所在街道办事处,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对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不享受退伍义兵待遇。

(四)有关部门面向社会招收职工时,应允许待分配期间符合招收职工条件的退伍义务兵报考。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和超期服役的退伍义务兵应给予适当照顾,优先录用。

(五)各接收单位对分配的退伍义务兵应及时接收,妥善委排,不得推拖、拒绝。延期接收的,由接收单位或延误单位负责补发工资。

(六)义务兵退伍后,自谋职业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地安置部门批准后,不再负责安排工作。

第十条因战、因工致残的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原是非农业户口、未参加工作的,由安置部门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原是在职人员的,按本《细则》第十一条办理。原是农业户口的,由县一级安置领导小组审查,报地、市安置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安排工作;个别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安排的,可发给在乡伤残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

第十一条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退伍后原则上回单位复工复职。原是合同制或县、区以上集体所有制职工,退伍后可按现行退伍义务兵安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可按《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复学。其等待复学时间在一年以内的,可计入工龄。复学者是非农业户口的,安置部门不再负责安排工作。

第十三条退伍义务兵报考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其年龄可根据军龄适当放宽,并予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以上和父母是烈士的退伍义务兵,可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被录取入学的,可优先享受助学金、学生,减免学杂费。

经本人申请,安置部门同意,非农业户口的退伍义务兵在未安排工作以前报考学校,一年内未被录取入学的,随下一年度安排工作;被录取入学的,安置部门不再负责安排工作。其一年内报考学校的时间不计入工龄。

第十四条退伍义务兵入伍前与父母共同生活,服役期间家庭住址变迁的,原征集地无直系亲属,其父母迁居后系城镇户口的,可与所在城镇退伍军人一样安排工作;其父母迁居后系农业户口的,随父母落户,与所在地的农村退伍军人一样对待。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陕西省〈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于1990年5月11日由陕西省人民以陕政发〔1990〕89号印发。该《实施细则》共25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2年11月9日,陕西省人民令第163号公布《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该《办法》第61条决定,废止1990年5月11日陕西省人民发布的《陕西省〈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陕政发〔1990〕89号)。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陕西省《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

文章标签: # 陕西省 # 陕西 # 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