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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六中高考喜报-从化六中高考

tamoadmin 2024-10-18 人已围观

简介1.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2.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3.珠海市斗门一中在广东省重点高中的排名4.广州中小学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方针不变5.2020年广州医科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6.广州市高中排名前50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招生代码:13709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

1.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

2.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3.珠海市斗门一中在广东省重点高中的排名

4.广州中小学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方针不变

5.2020年广州医科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6.广州市高中排名前50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

从化六中高考喜报-从化六中高考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招生代码:13709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广州市属普通高校,创办于1964年。  

学校以先进的教育理念、独特的办学思路、优秀的师资队伍、优雅的校园环境、鲜明的高职特色,致力于培养具有现代竞争意识和综合职业能力、素质全面,能适应新时代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作为一所有着五十多年历史的公办高校,近年来,在不断的改革、超越和发展中打下了稳固的基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逐步形成了知识、品格、才艺、技能四元并重的办学风格。以独特的思路和新颖的做法应对竞争,谋求突破,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学校现设有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石油化工学院、财经管理学院、外语商贸学院、餐饮旅游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在校高职生人数近8000人。外加三所附属中职学校和一个培训中心,组建了以高职教育为主体、以中职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两翼,在校学历生规模超1.6万人,年培训超3万人次的职业教育集团。

学校办学紧贴广州及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实施专业错位发展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培养 “有教养、有本领”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连续六年位居全省本专科院校前三名,毕业生以良好的面貌、全面的素质和过硬的能力广受用人单位好评,用人单位的满意率达100%,其中优良率达95.44%。2018年初次就业率97.62%,高于全省高校毕业平均初次就业率3.44%, 2019年初次就业率97.96%,高于全省高校毕业平均初次就业率3.38%,初次就业率整体稳定,位居全省前列。

学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专家工作组正式发布的2015-2019年和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中(列入榜单的全国1039所高职院校),以70个奖项、总成绩66.26分,位列2015-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高职)第130位(全省第11名,全市第2名);在2015-2019年全国一般高职院校学科竞赛排行榜(TOP100)中排名第49位(全省第5名,全市第1名)。我校挺进全国高职院校前150强,意味着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有效培养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实践探索中迈出了重要一步。

春季高考招生类型

我校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类型包括以下:“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及高职自主招生录取(普通高中生、中职生)等形式。我校招生代码:13709。

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

(1)“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招生计划

注:1."会计(中外合作)"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与南澳大利亚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具体培养模式与学习费用请查看学校网站。地址:。

2."软件技术"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录取的考生可以自主选择是否报读与百度公司合作开展的订单班,不报读订单班的考生可留在普高大专班就读。具体培养模式和学习费用请查看学校网站。地址:。

(2)“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①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20年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②文科类、理科类普通高中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1门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文科类考生的3门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③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

(3)“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①考生须先凭高考考生号和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为:)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

②考生可填报一个平行志愿组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4)“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录取规则

本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分文科类、理科类进行录取。文科类及理科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3+专业证书课程证书

(1)“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计划

专业以专业目录及志愿填报系统为准。如对专业名称、专业代号、收费标准等问题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020-87693663 020-87621457

(2)“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①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20年考生号的应、往届中职(含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②报名参加2020年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语文、数学、英语科目考试,且获得招生专业所要求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③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

(3)“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①考生须先凭高考考生号和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为:)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

②考生可填报一个平行志愿组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4)“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录取规则

本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美术类专业只录取中职阶段就读美术类相关专业的考生。

高职自主招生(普通高中生、中职生)

(1)高职自主招生录取(普通高中生、中职生)招生计划

注:1."会计(中外合作)"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与南澳大利亚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具体培养模式与学习费用请查看学校网站。地址:。

2."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班)"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与英国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学分互认项目,具体培养模式和学习费用请查看学校网站。地址:。

(2)高职自主招生录取(普通高中生、中职生)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①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20年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应、往届中职(含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②报考本校高职自主招生普通高中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均须获得D级及以上等级成绩。

③本校自主招生招收中职生的各专业对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职业资格证书不做要求。

④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

(3)高职自主招生录取(普通高中生、中职生)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①考生须先凭高考考生号和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为:)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

②考生只可填报我校1个专业志愿。

(4)高职自主招生录取(普通高中生、中职生)考核方式

①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考核方式

本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的考核方式,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其中,“文化素质”统一采用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以下简称“学考”,满分值为300分);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本校自主命题测试(以下简称“校测”,满分值为100分)方式。

②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考核方式

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5)高职自主招生录取(普通高中生、中职生)录取规则

本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拟录取普通高中考生的文化素质考核成绩(即学考成绩)不得低于100分,中职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文化基础测试满分值的40%;拟录取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的40%。

本校按照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中职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考生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素质成绩高的考生。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6)高职自主招生免试录取办法(仅面向中职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函〔2013〕3号)等文件精神,在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学生,经本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免试录取。

(7)高职自主招生考试费用

自主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 [粤价函[2009]2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执行。报名考试费标准如下表:

高中生收费标准

考试科目

收费标准

综合文化考试(含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

120元

面试

40元

中职生收费标准

考试科目

收费标准

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考试+专业综合理论考试)

120元

专业技能考核

按各专业标准进行收取:

1、国际经济与贸易70元;

2、餐饮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80元;

3、应用化工技术、化工装备技术130元。

历年分数线

请点击查询:年春季高考招生时间安排

温馨提示: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因受疫情的影响,春季高考招生录取的时间安排均需视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请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及我校网站。

就业前景

我校近三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7%以上,位居全省前列。毕业生平均薪酬呈持续上涨趋势。2019年我校98.21% 毕业生在广东省内 33 个地级市工作,仅有 1.78% 的毕业生在广东省外工作。珠三角地区 9 个地级市共吸纳我校毕业生占已就业毕业生的 92.66%,其中广州市占已就业毕业生的50.37%。

联系我们

广州校区: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465 号

邮政编码:510075

从化校区:广州市从化区从化大道南 79 号

邮政编码:510925

招生咨询电话: 020-87693663 020-87621457 020-37937663

学生资助中心:020-37937633

自主招生咨询Q群:160117657

传真:020-87621457

学校网址:招生网址: style="font-size: 18px;font-weight: bold;border-left: 4px solid #a10d00;margin: 10px 0px 15px 0px;padding: 10px 0 10px 20px;background: #f1dada;">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

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86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天河校区: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22号;邮政编码:510635

从化校区:广州市从化区环市东路767号;邮政编码:510925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本校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分别与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环境设计专业;本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与韩山师范学院物联网工程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本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本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代码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本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分别进入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韩山师范学院试点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相应试点学校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1门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本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本校财务管理、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政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地下与隧道工程、市政工程等学分互认专业,只招收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校在广东省外的选科要求按照各省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各省公布的具体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本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文科类专业学费 5250元/生·学年,理工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具体参见各省专业目录。

中澳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培养阶段学费标准:16500元/生·学年。

中美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培养阶段学费标准:19600元/生·学年。

学分互认项目学费标准:19600元/生·学年。

住宿费:

从化校区:1000元/生·学年

天河校区:500-75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

咨询电话:020-87993480、87993486、38490704

传 真:020-38490923

电子邮箱:zsjyb@gdsdxy.cn

学校网址:招生网址:第三十五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侯庆宪

监督电话:020-87993662

传真:020-87993662

电子邮箱:jss@gdsdxy.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珠海市斗门一中在广东省重点高中的排名

珠海市斗门一中在广东省重点高中排名前十。

珠海斗门一中创建于1959年12月21日,1978年被确定为斗门区重点中学,正式定名为斗门区第一中学。1995年被评定为广东省一级学校。

2000年8月迁至由市政府投资1.5亿元人民币新建的校区。2007年被评为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师资力量:

根据有关资料显示,学校有72个教学班,在校学生约3600人,在职教职工330人,在编在岗教师281人。

其中,正高级教师2人,特级教师2人,高级教师142人,中级教师121人;全国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师、省级骨干教师55人,珠海市名师12人;获硕士学位教师共85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斗门一中

广州中小学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方针不变

广州市召开政府部门定期新闻发布会,市教育局回应民生热点关切,详解“普及惠民”教育路线。2020年,广州公益普惠学前教育学位将占总学位80%左右。而在“免试就近入学”的中小学招生方针不作调整的基础上,高中招生新政预计会在春节后出台。过去一年,广州教育事业多点“开花”, 北京大学 经济学院华南分院、中国科学院大学广州学院相继落户,北大、清华总共在广州录取学生49人,占全省24%,居省内第一。

幼儿园:2020年公办园学位占50%

“综观全国教育事业,学前教育都是当中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点领域,广州也不例外。”广州市教育局新闻发言人、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沈子鸣表示,这一问题近年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今年已开始实行第三期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重点放在公益普惠供给,以主动适应二孩政策放开后,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市教育局将首先进行学前教育的顶层设计,要求各区预测近3年学位的需求情况,建立学前教育学位需求“总账”,制定应对二孩政策带来“入园高峰”的具体措施,做到“一区一策”。

公益、普惠,始终被视为广州学前教育的第一导向。市教育局计划到2020年,公益普惠学前教育学位占全市总学位80%左右,其中公办幼儿园的学位数要占全市学前教育数50%。

沈子鸣介绍,过去一年,广州学前教育稳步发展:普惠性民办园增至1430所,规范化幼儿园增至1688所,全市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同比每生提高100元。

2018年,广州计划新增学前教育学位3.5万个,并推动提高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标准。

中小学:高中招生新政春节后出台

2018年,广州中小学招生政策是否有新变化?省教育厅早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广州又有何跟进举措?沈子鸣说,《广州日报》提出了一个大众每年都在关心的问题。

沈子鸣介绍,2018年,广州中小学招生政策不会有大改变,将坚持审慎研究、稳妥实施的原则。虽然市教育局目前正开展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制定,但今年入学的孩子依然遵循往年政策——“免试就近入学”的大方向和总体方针不会变。

至于高中阶段的考试招生政策,广州市则在修改制订当中。沈子鸣透露,新政策目前正在报批,春节后就会出台,届时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

市教育局介绍,广州去年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做大做强,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外围城区辐射延伸,如广雅中学到花都区、市铁一中到白云区、市六中到从化区新建校区,向天河区输出广州中学、广州奥林匹克中学校名品牌。

2018年,市教育局力争基本完成163所中小学校基础教育设施提升项目、新改扩建10所广州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校园功能微改造37个试点项目的建设任务,完成年度新增公办中小学学位约13万个的目标。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民办学校起始年级的比例将达60%。

引育并举:去年引进名校长名教师53名

2017年,广州高考一本上线率24.72%、同比提高2.5个百分点,一本上线率超九成的学校从2所增加到5所;二本上线率67.35%,大专上线率99.38%,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其中,北大、清华在广州总共录取学生49人,占全省24%,输送空军飞行学员10人、占全省26%,均居全省第一。 北京大学 经济学院华南分院、中国科学院大学广州学院亦相继落户广州。

职业教育的产教融合是大势所趋。广州去年推动7个职教集团和15个专业指导委员会建设,市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个专业获评“国家示范专业”。市属中职学校获省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二等奖3项。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的梁智滨同学获世界技能大赛砌筑项目冠军,传为一时佳话。

课业成绩之外,学生的体质体能也是大家牵挂的课题。去年,广州有1486所中小学校落实在校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904所学校达到体育特色“一校一品”要求,90%学校食堂制定膳食营养食谱。

为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广州提出“引育并举”策略,去年引进基础教育名校长、名教师53名。创新实施“广州教育家培养工程”,确定首批培养对象36名。推进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评定教育专家、名校(园)长、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397人、培养对象956人,认定市级骨干教师917人。

2018年,广州将继续加快高水平大学和一流高职院校的建设。市教育局表示会大力支持广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推进各项改革,力争在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质量、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面有新提升。拓展深化与在穗高校的战略合作,吸引在穗高校参与我市中小学办学、共建智库、高本接续协同培养等工作。

迈向“u时代”:建全国最大教育城域网

近年来,市教育局致力建设全覆盖信息化体系。首批71所中小学(含中职学校)智慧校园样板校和实验校建设于2017年已初具成效。市教育科研网经6期建设,光纤总长度近4万公里,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建设“数字教育城”公共服务云平台,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班班通”和学习空间“人人通”,平台优质资源总量已超过120TB。教育信息化基本实现“网络全覆盖、资源全覆盖、服务全覆盖”。

市教育局介绍,2018年将推进广州教育“u时代”提升工程。具体工作在于实施广州教育城域网基础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市教育科研网骨干网络出口带宽升级到45G以上,光纤总长度突破4万公里,建设成为全国规模最大的教育城域网。继而启动市教育科研网第七期接入工程,建成支持“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泛在化教育基础网络环境。 ;

2020年广州医科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 广州医科大学 。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0570。

第五条学校地址

越秀校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5号,邮政编码:510182。

番禺校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邮政编码:511436。

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江高校区地址:广州市江高镇广花二路802号,邮政编码:510450。

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地址:广州市从化大江路18号,邮政编码:510925。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隶属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 广州医科大学 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五条本科、专科(高职)各专业所属的录取批次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生源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原则及办法,按照文科类、理科类、3+“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我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除内蒙古自治区外,其他省份考生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高考总分相同的,按考生排位前者优先录取,未进行考生排位的省份参照广东省的排位原则择优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高考总分相同的,按考生排位前者优先录取,若未进行考生排位参照广东省的排位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如下:

在广东省,报考高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高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高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专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五条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鉴于医学类专业的特殊性和就业特点,医学类各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并建议残疾考生慎报。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我校以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均按广东省、广州市物价部门核定的各项标准收费(具体见生源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广东省、广州市物价部门最新核定执行。

 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八条本科优秀新生奖学金:

(一)优秀外省新生奖学金。第一院校志愿组报考我校的广东省外本科考生,投档分在所有录取我校的该省考生中排名第一的(内地新疆班考生按录取折算方法折算后的分数排名),报到注册后奖励相当于该生所属专业一年学费的奖学金。

(二)优秀广东省新生奖学金。在我校录取的第一院校志愿组广东省生源本科新生中,投档分比省最低控制线高50分的,报到注册后奖励10000元。

(三)各专业优秀新生奖学金。录取我校的广东省本科新生,第一院校志愿组报考我校的,投档分在所录取专业的所有广东省考生中排名前20%(含20%)的,报到注册后奖励相当于该生所属专业一年学费的50%额度的奖学金。文理兼招专业按文、理分别计算奖励名额。

同时符合两项奖项条件的考生不重复奖励,按最高额度奖学金奖项进行评奖。

第二十九条在校期间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可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等奖励。(金额标准如有变动则以上级最新相关文件为准)

第三十条在校本科生设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在校各学期综合测评结果评定,分学年发放,受奖面达50%。每年特等奖2500元、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600元、单项奖500元,优秀实习生500元。

第三十一条参加国家、省、市等各类竞赛,视获奖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第三十二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可根据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申报政府奖助学金和争取社会的奖助学金,安排勤工助学,或给予临时困难补助,或申请减、免学费。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为学校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0—37103023(录取期间信访电话为020—81340278)。

传真号码:020—37103023。

电子邮箱:gyjj@gzhmu.edu.cn。

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及****

咨询电话:020-37103483,020—81340278。

传真:020—37103489。

学校网址:。

学校普高招生网址:。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 广州医科大学 于3月31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 广州医科大学 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 广州医科大学 授权 广州医科大学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广州市高中排名前50

1?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天河区?

2?广东实验中学?越秀区?

3?广东广雅中学?荔湾区?

4?广州市执信中学?越秀区?

5?广州市第二中学?越秀区?

6?广州大学附属中学?番禺区?

7?广州市第六中学?海珠区?

8?广州市铁一中学?番禺区?

9?广东仲元中学?番禺区?

10?广州中学?天河区?

11?广州市北大附中为明广州实验学校?海珠区?

12?广州中大附属雅宝学校?花都区?

13?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黄埔区?

14?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荔湾区?

15?广州思源学校?天河区?

16?广州市华美英语实验学校?天河区?

17?广州市第八十中学?白云区?

18?广州市亚加达外国语高级中学?白云区?

19?广州市白云艺术中学?白云区?

20?广州市第六十五中学?白云区?

21?广州市第六十六中学?白云区?

22?广州市白云中学?白云区?

23?广州市第七十一中学?白云区?

24?广外附设外语学校?白云区?

25?广州彭加木纪念中学?白云区?

26?广州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白云区?

27?广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白云区?

28?广州市第八十一中学?白云区?

29?广州市从化区第四中学?从化区?

30?广州市从化区第六中学?从化区?

31?广州市从化区第五中学?从化区?

32?广州市从化区第三中学?从化区?

33?广州市从化区第二中学?从化区?

34?广州市从化区从化中学?从化区?

35?广州南洋英文学校(中学)?从化区?

36?广州市从化英豪学校(中学)?从化区?

37?广州市番禺区石_第三中学?番禺区?

38?广州市番禺区石北中学?番禺区?

39?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番禺附属中学?番禺区?

40?广州市番禺区洛溪新城中学?番禺区?

41?广州市华师附中番禺学校?番禺区?

42?广州市番禺区南村中学?番禺区?

43?广州市禺山高级中学?番禺区?

44?广东番禺中学?番禺区?

45?广州市番禺区象贤中学?番禺区?

46?广州市番禺区石_中学?番禺区?

47?广州市番禺区石楼中学?番禺区?

48?广州市番禺区实验中学?番禺区?

49?广州市番禺区祈福英语实验学校?番禺区?

既然家长选择了目标中学,建议一定要做好下一阶段学校和招生和就读政策研究,不能临时抱佛脚,我们常说,孩子的教育问题是个公司项目,一定要做好分析、规划、事件策略、危机公关,一定要沉下心来把握现在,规划未来。

严格意义来说,所有学生都能跨界参加各种高考,我们浙江省的高考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普通高考,第二类是普通高考序列的艺术、体育高考,第三类是单考单招(包含所有高职院校和小部分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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