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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本科学历补贴_杭州本科毕业补贴
tamoadmin 2024-07-07 人已围观
简介1.2021年的杭州人才引进补贴政策是什么2.杭州人才补贴政策20223.杭州本科生人才补贴4.杭州本科生补贴政策5.杭州大学生两万补贴条件6.杭州市大学生租房补贴条件法律分析:一、补贴标准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二、申请条件1.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2.毕业时间在2019年6月
1.2021年的杭州人才引进补贴政策是什么
2.杭州人才补贴政策2022
3.杭州本科生人才补贴
4.杭州本科生补贴政策
5.杭州大学生两万补贴条件
6.杭州市大学生租房补贴条件
法律分析:一、补贴标准
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
二、申请条件
1.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
2.毕业时间在2019年6月3日(含)之后;
3.申请时限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
4.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关于服务“ 六大行动” 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市意见的实施细则》
二、青年人才来杭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六)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
1.政策内容
对来杭工作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西部区、县(市)工作满3年后,再给予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2021年的杭州人才引进补贴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申请对象条件:
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毕业时间在2020年2月24日(含)之后,申请时限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申请家庭在杭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租房优惠政策。已享受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的申请人再次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范畴。在职人员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范畴。
用人单位条件:
(1)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2)行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行政事业单位)。
(3)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法律依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服务保障“抓防控促发展”落实“人才生态37条”的补充意见》
一、主要内容
1.实施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补贴资金申报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由申请人向就业单位所在区、县(市)住房保障部门提出,并由各区、县(市)负责兑现。
2.支持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经认定的A类人才在杭购买首套住房可免摇号;经认定的B、C、D、E类人才及符合条件的相应层次人才在杭购买首套住房,可在新建商品住宅公开摇号销售时按不高于20%的比例优先供应。该政策自2020年4月1日起 施行。
3.提高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标准。对经认定的A类人才给予最高800万元,B、C、D类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的购房补贴。
4.提高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标准。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标准由每平方米18元/月提高至24元/月。
5.加大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建设力度。按照“三年开工、五年竣工”的要求,进一步加快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用地出让和建设进度, 确保2021年底前开工建设5万套人才专项租赁住房。
6.实施高层次人才专项奖励。对经认定的A、B、C、D、E类人才,年度工资薪金收入在50万元(含)(税前)以上的境外人才, 以及年度工资薪金收入在100万元(含)(税前)以上的境内人才, 给予专项奖励。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每年办理一次,按照属地原则,由申请人向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提出,并由各区、县(市) 负责兑现。
7.加强抗疫人才招引服务。根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生命健康、公共卫生 等领域创新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的招引。对疫情防控表现突出的各类人才给予更大政策支持和关心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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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人才补贴政策2022
法律分析: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来杭州工作即可申请“杭州人才引进补贴政策2021”,其中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
法律依据:《2021杭州市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申请时间
即日起申报受理。申请时限为毕业后一年内(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申请时限放宽至毕业后五年内)。
备注:申请日期认定。以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在“亲清在线”上提交时间为准。
备注:
1.申请日期认定。以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在“亲清在线”上提交时间为准。
2.毕业时间认定。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学历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学历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具体年月日的,以载明的日期为准;仅载明毕业年月,未载明具体日期的,毕业时间以当月最后一天认定。
3.申请人在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西部区、县(市)领取补贴后,在所在区(县、市)连续工作满3年,可再次申请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一次性补贴,其他申请条件不变。
申请入口:亲清在线平台,或者“杭州市民卡”APP的“人才码”。
申请流程
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用人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后, 登录“亲清在线”进行网上申报。系统自动比对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的银行卡拨付资金。
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以及申请人劳务派遣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留存备查。
杭州本科生人才补贴
杭州市人才补贴标准
(1)2021年10月14日(含)之前毕业
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
(2)2021年10月15日(含)
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10万元
备注:
自2021年10月15日(含)起(以申请时间为准),生活补贴分两次发放,每次按50%额度发放。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西部区、县(市)工作满3年后,再给予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1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按原标准(5万)申领补贴的博伍缺士,仍按原标准执行。
上城区
在杭州市一次性生活补助基础上,再给予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的区级配套和连续三年每年最高30万元的银行贷款贴息。
在杭腔没辩州市一次性生活补助基础上,再给予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的区级配套和连续三年每年最高30万元的银行贷款贴息。
丨申请材料
包括:申请表、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参保证明等。
杭州本科生补贴政策
本科补贴1万元。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西部区、县(市)工作满3年后,再给予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1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按原标准(5万)申领补贴的博士,仍按原标准执行。
一、发放方式
自2021年10月15日(含)起(以申请时间为准),生活补贴分两笔发放,每笔发放50%。连续参保满6个月(不含补缴)发放第一笔补贴,连续参保满12个月(不含补缴)发放第二笔补贴。
二、申请条件
1.申请时间认定。以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在“亲清在线”或申请人在“杭州人才码(大学生青荷码)”上提交有效申请的时间为准。有效申请指申请时已符合申请条件。
2.毕业时间认定。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学历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学历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具体年月日的,以载明的日期为准;仅载明毕业年月,未载明具体日期的,毕业时间以当月最后一天认定。
3.已享受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的申请人再次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范畴。
4.在职人员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范畴。
法律责任告知
申请人与申报单位应诚信申请生活补贴,申请信息应确保真实有效。凡申请人或申报单位通过虚构劳动关系、提供虚假信息等不正当方式申请或领取生活补贴的,纳入个人和企业征信体系,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三、申请材料(信息)
1.申请时须提供申请人姓名、证件号码、银行卡号等基本信息。其他所需学历、社保信息通过“亲清在线”数据共享、系统比对获取。
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填写符合申报条件的学历学位信息(包括学历学位、毕业学校及毕业时间等),以及上传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
计入连续参保时长期间有劳务派遣经历、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在第一笔补贴申报时、第二笔补贴和西部区县(市)满三年再次补贴审核时,均需由当前用工单位核实并填写其实际历史用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需按规定提供复核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杭州大学生两万补贴条件
法律分析:1、申请日期认定。以申请人用人单位首次向受理审核部门网上递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准。2、毕业时间认定。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学历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学历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具体年月日的,以载明的日期为准;仅载明毕业年月,未载明具体日期的,毕业时间以当月最后一天认定。3、关于部分国外高校学历学位证书延迟发放的特殊性,允许申请人提供该校出具的获得学历学位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证明替代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4、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申报时需同时提供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
法律依据: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服务“六大行动”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市的意见》 (一)申请人,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毕业时间在2019年6月3日(含)之后;申请时限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4.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二)用人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各类企业:企业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缴入市本级国库或区、县(市)级国库的各类企业。其他用人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
杭州市大学生租房补贴条件
法律分析:1、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
2、申请时限内在杭州市用人单位 就业或自主创业
3、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4、毕业时间条件
生活补贴:毕业时间要求在2019年6月3日(含)以后
租房补贴:毕业时间要求在2020年2月24日(含)以后
5、租房补贴其他条件:申请家庭在杭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租房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人才新政的若干意见》(市委〔2016〕14号)
对新引进到杭州工作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或租房)补贴。
一、申请杭州大学生租房补贴的条件是: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毕业时间在2016年11月2日(含)之后(以学历证书上载明时间起算。其中,归国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起算);
3、毕业后一年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
4、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杭州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2022如下:
1、补贴标准:
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
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自2021年10月15日(含)起(以申请时间为准),租房补贴每年度分两笔发放,半年一次,每次按50%额度发放。
2、发放次数:
第一笔补贴发放后,补贴续发不超过5次;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续发补贴不超过11次。
已按原政策申领过第一笔年度补贴的,视作已完成2次补贴领取,第3次补贴续发应在第一笔补贴兑付成功1年半后提出申请。已按原政策申领过前两笔年度补贴的,视作已完成4次补贴领取,第5次补贴续发应在第二笔补贴兑付成功1年半后提出申请。
3、申请对象条件:
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毕业时间在2020年2月24日(含)之后。
在申请时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时在杭州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申请家庭在杭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租房优惠政策。
三、杭州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2185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
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2185元;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具体标准为: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